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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酒駕尬車撞攤婦人賠1200萬元,二審改判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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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整型名醫倪宗亨2016年11月與友人蔣坤翰酒後,各自開著BMW和JAGUAR名車在高市中華路競速,倪的BMW失速擦撞JAGUAR與另部豐田轎車,致JAGUAR衝到對向車道,撞翻陳姓女子駕駛的Austin Mini,另波及一輛計程車,造成陳女顱內出血重傷癱瘓,車上拉布拉多犬傷重不治,倪男肇事後棄車逃逸,高雄地院審理時賠償1200萬元與陳女家屬和解,仍被判刑4年6月、蔣男2年,2人認判太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改判倪2年,緩刑5年需支付公庫50萬元,另蔣男也改判1年2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49歲倪宗亨2016年11月17日晚上9時許,與黃姓女友邀約診所員工秦女等人,一起到海鮮餐酒館聚餐,25歲的蔣男因是秦女朋友,當晚也與會,倪男等人當晚共喝掉「智利老樹藤夏多內」等紅白酒共7瓶,翌日凌晨零時許聚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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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MOTEL招牌太刺眼!鄰居抱怨,法院判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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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桃園區一處社區,盧姓住戶在外牆裝設摩鐵廣告招牌,每到晚上就會亮燈,長期下來讓其他住戶抱怨連連說,招牌太亮等同光害,長期下來睡眠都受到影響,社區管理委員會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社區住戶規約提告,桃園地院判決須將招牌拆除,全案仍可上訴。

據悉,引起爭議的招牌設置在社區5樓外牆,主要是用來指引摩鐵方向,每到夜晚亮燈後,光線會透過窗戶照進其他住戶家中,管委會指出,招牌衍生的光害,已造成社區住戶長期睡眠障礙,屢屢要求設置的住戶拆除未果,只好引用社區住戶規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住戶擅自在社區住戶共有的外牆設置招牌,向法院提出告訴。

盧姓住戶則主張,社區從30年前完工至今,歷次召開的區分人會議,都未曾就外牆使用作表決,因此,她在自家外牆架設招牌,並未侵害到其他住戶權利範圍,且其他外牆也有架設招牌,管委會應全面清查而非只針對她,此外,她已出資重新強化招牌結構、降低光線,也跟對方簽有合作契約,若是提前拆除恐違約,希望可以等約滿後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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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貓認養3小時就遭虐死 狠男被判7月徒刑、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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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廖姓男子向張姓男子認養剛撿到的2隻幼貓,豈料,短短3小時2隻幼貓就死亡,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接獲通報,會同警方趕往廖男住處,將2隻幼貓送往台灣大學解剖;廖男否認虐待,辯稱2隻貓是從高處墜落死亡,不過,解剖報告指出,2隻貓生前曾遭嚴重鈍力所傷,並非從高處墜落死亡,廖男說詞被打臉,動保處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廖男送法辦,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結,考量廖男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審結判處他7月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

廖男於20171219日早上11點多,向張男認養2隻剛撿到的母幼貓,帶回家飼養在陽台,才短短不過3小時,張男就接獲廖男告知「貓死了」,都是不小心從高處摔落,張男質疑廖男虐貓,緊急通報桃園市府動保處,動保處人員隨即會同警方前往調查,並將2隻幼貓送往台大獸醫專業學院生農學院附設動物醫院解剖,解剖報告指出,其中1隻幼貓腹腔內有大量血液及血塊、身體多處骨折、肝臟破裂,另一隻則有右側骨折、左右側皮下組織出血、腹腔大量血塊、肝臟破裂。

解剖報告另指出,根據文獻,幼貓在67週就會發展出空中轉正的能力,代表從高處跳下或掉落時,只要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就可空中轉正,落地時常為四肢或腹部著地,而2隻幼貓約8週大,因此,從2隻幼貓的傷勢研判,應是生前曾遭受嚴重鈍力所傷,並非如廖男所述,是從240公分高的地方掉下受傷;動保處人員也證稱,2幼貓均有肝臟破裂,如非強大的衝擊力,是不會導致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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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度網購大麻來台竟獲判緩刑!原來有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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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海關和調查單位3年前查獲鄭姓男子涉嫌從國外14度網購大麻菸草、大麻膏與種子,以國際郵包寄送入境,將鄭男依運輸二級毒品罪嫌送辦,但法院審理發現,鄭男3年前因職場氣爆全身嚴重燒傷,為了止痛才網購大麻菸草等吸食止痛,情有可原,法官並認為,法定最低刑度仍嫌過重,因此僅判他2年,緩刑5年,以勵自新。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姓男子2016年間因工作場所發生氣爆,受有頭頸部、左上肢及雙下肢二度燒燙傷,手術後長期慢性疼痛,服用止痛藥亦未能有效止痛,欲以施用大麻方式減輕疼痛,自2016年12月間起至2017年4月25日止,14度透過網路從加拿大、捷克、西班牙等國賣家訂購大麻煙草、大麻浸膏、種子等,並以自己居所作為收件地址,利用國際郵件寄送方式取貨。

經海關與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站會同警政署保三總隊第二大隊發現,2017年5 月16日搜索鄭男住處起獲運輸入境後經施用剩餘的大麻煙草共7包、參雜在菸草內之大麻種子7顆、郵寄信封8個,移送檢方依運輸二級毒品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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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5次 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 須入獄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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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楊姓男子在20072016年犯下酒駕3次,分別判處拘役55日、4月與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他又在20183月再犯2次酒駕,其中1次還是酒駕肇事,法院雖判刑6月,但宣告折算罰金標準,不料,檢察官卻認為他一再酒駕,不入獄難收警惕之效,不讓他易科罰金,派警察拘提他入獄執行,第45次酒駕合併執行10月,他坐牢時提出抗告,聲明自己已有警惕,剩餘刑期能易科罰金,不過,法官認同檢察官的作法而駁回,楊男恐得坐滿10月的牢。
〔資料節錄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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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犬掙脫繩害騎士閃躲不及摔骨折,飼主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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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飼養毛小孩的飼主可要當心了!高雄市一名白姓民眾因飼養的愛犬掙脫繩索跑到大馬路,造成吳姓女騎士閃躲不及摔到骨折,吳女怒告過失傷害,和解金額又談不攏,高雄地院一審將白男判刑2月,如易科罰金需繳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白姓男子飼養1頭中型犬,去年4月3日16時20分許,其本應注意其所飼養之犬隻須以繩索、鎖鍊拴綁以限制犬隻行動,以避免所豢養之犬隻隨意奔跑影響用路人之安危,竟疏未將其所飼養之犬隻拴綁妥,適有吳姓女子騎機車沿三民區河北一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因白男養的犬隻掙脫繩索衝至馬路,吳女閃煞不及自摔倒地,造成左側跟骨骨折之等傷害。

嗣經警方據報到場處理,而悉上情。因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談不攏,白男表示僅能負擔新台幣3萬元,吳女怒告白男涉嫌過失傷害,高雄地院一審將白男判刑2月,如易科罰金需繳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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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棄妻離家17年,法院判付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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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桃園市李姓婦人和丈夫結婚近40年,她向法院指出,丈夫17年前就棄家不顧,與小三同居,她和丈夫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由丈夫出租收取租金、花在情婦身上,卻對她的生活不聞不問,害她經濟陷入困境,向法院聲請丈夫每月應給付2萬元生活費。

法院審理時,李婦丈夫表示,雙方既已分居,就應該各自生活,沒有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的問題,且多名子女已成年、有穩定工作,有的和妻子同住,扶養費可以找子女負擔,妻子向他索討生活費於法無據。

法官則以夫妻互有扶養義務,李姓婦人年逾60,無工作收入,名下無任何財產,法官依桃園市低收入戶資格為14千餘元,裁定李婦丈夫每月付這筆生活費給髮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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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旅客改搭Uber,小黃司機怒擋Uber車輛,判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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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名在台中清水火車站排班的蔡姓及王姓計程車司機因乘客改搭Uber,認為是Uber駕駛黃姓男子搶生意,一氣之下將車輛停在前頭,企圖阻擋黃男的車。事後蔡男與王男被依強制罪起訴,儘管2人矢口認,但過程被黃男手機拍下,最後2人各被判2月徒刑,易科罰金6萬元。

據《東森新聞雲》報導,2名韓國籍女遊客在2017到清水火車站欲搭乘計程車,但現場排班計程車開價太高,因此改為搭乘Uber。黃男接到Uber通知,前往指定地點載客,沒想到蔡男與王男見狀,覺得客人被搶,竟將車輛逆向違停在雙黃線車道,不讓黃男前進,阻擋時間長達7分鐘。

衝突過程被黃男用手機錄下,影片中王男敲打黃男車窗,怒嗆「沒讀書,是在錄什麼?蛤?來這邊搶生意喔?」還罵黃男「白癡」,直到警方到場,男與王男才移開車輛。事後黃男氣得向2人提出強制罪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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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男攔路阻撓離去 女書記官怒告強制罪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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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地方法院執行處曾姓女書記官,執行一件民事案的指界程序,不料,與此案無關的洪姓男子,卻張開雙手,於巷口攔阻曾女等人離去,為時長達30分鐘,遲至員警抵達才罷手,曾女怒告洪男強制罪,洪男先是辯稱他不知對方是法院書記官,之後又辯稱他擔心居家安全,才會報警並攔阻對方離去,法院不採信他瞎掰的辯詞,依強制罪判處拘役45日,但考量他是酒後失態,宣告緩刑2年,條件是接受4小時的法治教育。
〔資料節錄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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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註明不保證里程數 賣家調表詐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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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利姓男子將車輛里程表「調表」成6萬餘公里後出售,王姓女子購入回原廠保養,得知實際里程竟高達16萬餘公里提告 ,利男卻辯稱契約中有註明「不擔保里程數」,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利男故意不揭露正確里程數訊息,誤導消費者判斷,此行徑無異於詐欺取財,依詐欺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利男上訴台中高分院被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利志中去年69日以81萬元購得1輛租賃車,他把里程表167700公里「調表」成為60680公里,再委託不知情的下游車商以95萬元賣給王女,王女回原廠保養得知實際里程數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利男宣稱因里程儀表故障,他才更換儀表,並強調與下游車商的契約中,備註「本車不擔保里程數,買賣雙方同意里程數不實與賣方無關,不得追究」;下游車商則說,利男只說曾更換儀表,沒有告知實際里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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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2 con cho=2隻狗,法官判越南外配罵人罰4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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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來自越南的新住民武氏,不滿同鄉的陳氏、阮姓新住民姊妹欠錢不還,在個人臉書po上陳、阮2女的照片,並附有一長串以英文拼音的越南語。陳、阮2女提告控訴武氏罵人,苗栗地方法院法官看不懂越南語,但透過翻譯人員協助,發現武氏以「2 con cho」罵陳、阮2女是「2隻狗」,依公然侮辱罪,處武氏4千元。

武氏與陳氏、阮姓2女因借款債務一事,發生糾紛;武氏心生不滿,於今年2月28日,在個人臉書,po文「Chi e 02 con cho nay thieu tien minh kg tra conmungdanh minh nua ne nhinh ky 2con cho nay nhe cotien dung cho chung no muong nhe kgth oicung bi chung no rattien nke,你們兩個欠錢不還還想打人,天底下有這種女人嗎?你們看清楚這兩人,他們現在住苑裡,請你們看清楚不要被騙」等文字,並附上陳氏、阮姓2女的照片。

陳、阮2女不甘受辱,提告控訴武氏罵人。武氏坦承po文,但辯稱文章內,中文跟上面寫的越南語意思一樣,不是罵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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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簽賭涉賭博罪,一、二審見解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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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星君╱即時報導﹞高市謝姓男子從201734月間到同年5月間,在住處利用手機上簽賭網站簽賭運動賽事,被警方查獲,雄檢依賭博罪起訴後,一審高雄地院認為網路簽賭與刑法賭博罪認定「公開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不符,判無罪。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網際網路普及,人類在虛擬空間活動與實體場所無異,原審徒以立法時所未能預見新型態社會活動,遽謂之為法規範所不及,撤銷原判決,判謝姓男子犯賭博罪判處2千元罰金,可上訴。

〔資料節錄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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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慘!情侶找工作誤入詐團,舉報犯罪竟變『自首』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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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吳姓男子與汪姓女子是情侶,去年11月應徵電話行銷工作,錄取並到南投縣的機房上班,才得知工作竟是打電話到中國行騙,兩人又已預支薪水,不敢擅自離開,遂向認識的警察求救,不料,「舉報犯罪」竟變成「犯罪自首」,檢方與一審法官都不相信兩人的辯解,依加重詐欺未遂罪各判7月與6月徒刑,2人上訴並喊冤,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一審疏忽,2人剛上班就通報警方,根本就沒有犯意,卻被當成「犯罪自首」,改判這對情侶無罪。

判決書指出,吳男在2012年間觸犯詐欺罪判刑5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他與汪姓女友見報紙刊登電話行銷徵才廣告,應徵聘用後,兩人預支薪水,去年11月15日第一天上班,主嫌劉詩硯(27歲,判刑11月確定)卻告知,此機房剛成立,但不是從事電話行銷,而是打電話到中國行騙。

這對情侶不想參與詐欺,又礙於已預支薪水,擅自離開恐遭報復,遂於上班首日,偷偷向熟識的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陳姓員警求救,汪女還強調「我待不下去了,你(陳員)哪時候來解救我?」,但因機房設於南投縣埔里鎮,陳員遂將線索轉告南投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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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情堪憫恕』! 欠債隨機搶夜歸正妹3700元,換坐牢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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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林姓男子因欠債緣故,竟動歪腦筋,隨機尋找作案目標,凌晨佯裝住戶尾隨正妹進入電梯後,行搶3700元後逃逸仍被逮,他雖表達悔意,並以2萬元賠償被害正妹達成和解,請求給予減刑,但高等法院今仍依強盜罪判他7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因欠債興起強盜念頭,2010年1月27日凌晨2時,在桃園市一處社區大樓前,發現正妹小穎(化名)正停好機車欲進入大樓內,遂尾隨她進入電梯。

小穎以為林男是住戶,還好心詢問他住幾樓,要替他接樓層的按鈕,但林男說第一下再按,小穎覺得此人怪異,卻沒想那麼多,逕自按住家的5樓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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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辱罵護士毆打醫師,當事人不追究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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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洪姓男子去年5 25日凌晨酒後不適前往小港醫院掛急診,因不滿護士態度,不僅口出「三字經」辱罵護士,還出手毆打規勸的醫師,受害的醫護人員雖然都未不追究,但高雄地院仍依妨害醫療罪,將他判刑2月,如易科罰金需繳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姓男子20175 25日凌晨1 20分許,因酒後不適前往高雄市立小港醫院急診室就醫,因不滿護理人員之服務態度,先對在場之不詳成年護理人員口出「三字經」侮辱,郭姓主治醫師到場規勸,洪男竟出手毆打,致郭後頸部及左上背部挫傷等傷害。

受傷的郭姓醫師隨即在同院驗傷並接受治療,因而暫時停止執行醫療業務,警方獲報到場,受辱、挨打的醫護人員雖然都無意追究,不願提告,但警方仍將洪男違反醫療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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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男子出庭應訊偷錄影音,法院判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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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張姓男子提告傷害,台中地檢署開偵查庭時,他竟把密錄器放在胸前錄音錄影,另一起妨害名譽罪告訴,他卻把訴訟資料與錄影光碟寄給地檢署,被起訴還辯稱「我是冒著妨害秘密罪被判刑,才寄給你們的,我怕我的官司會輸」,台中高分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張男與同事阿仁是派遣公司派駐醫院的勤務員,雙方於20173月爭吵拉扯,張男頭皮挫傷而提告,台中地檢署同年522日開偵查庭,張男把密錄器放在斜背包上緣,於偵查庭內錄音錄影,事隔約10天,張男又對另一陳男提出妨害名譽罪告訴,他把錄影光碟,連同刑事提告狀寄送到地檢署,檢察官發現錄影內容是偵查庭情景,將他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張男宣稱誤按密錄器的啟動開關,又改口說忘記關閉密錄器,至於是否知道偵查庭內不得錄音錄影?他一下說法警沒告訴他,又說因字體太小,沒注意「不得錄音錄影」告示,再改口稱,他知道不得錄音錄影,但他擔心官司打輸,「我是冒著妨害秘密罪被判刑,才寄給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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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失大!撿到車票轉售換現金被罰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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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一名張姓女子今年5月在台中市烏日區「高鐵台中站」南閘門3號門走道,眼看著前方男子剛買的高鐵票從口袋掉出來(台中站至台南站單程票、票價650元),她沒有提醒遺失者,撿拾後以600元轉賣給現場乘客,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警方從監視器發現張女行為,張女吐出650元,而告訴人表示要捐給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急難救助專戶,張女因侵占遺失物被判罰金5千元。
判決書指出,張女在今年51314時許,在台中市烏日區「高鐵台中站」南閘門3號門走道,看住前方男子從購票處購得車票,卻從口袋掉出來,一般熱心民眾會提醒當事人撿拾,但張女貪小便宜,侵占入己。
而且立即到購票處口,詢問不知情乘客,佯稱其因臨時有事不能搭車,而將上開車票以600元之價格售予林姓男子,得款供己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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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情緒失控當庭怒罵公務人員,恐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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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簡姓男子到屏東地檢署詢問案件進度槓上法警,簡男大庭廣眾辱罵李姓法警「你是壞人」,被視為侮辱公務員現行犯當場逮捕送辦,法官「壞人」係指作奸犯科或犯罪之人,有貶損他人名譽及人格之意,認定簡男侮辱公務員罪行成立,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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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母大逆不道,法院判繼承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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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林姓婦人的么兒辱罵母親「母親死後,要去挖她的墳,讓她生不得安寧,死也不得安寧」,如此大逆不道,讓林婦常以淚洗面,痛心地對子孫說:「如果我發生不測,我的財產不要給么兒。」林婦身故後遺留多筆土地,法官傳喚子孫及親友後,認為么兒曾持水果刀揚言對母親不利,甚至口出「趕快去死一死」等悖逆言語,引用民法「不孝條款」,判么兒不得分財產,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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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犬衝上馬路害機車騎士亡,飼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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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彰化縣和美鄉楊姓男子飼養一隻黑狗叫「憨豬」,去年520日憨豬掙脫狗鍊,衝向車來人往的大馬路,結果憨豬被迎面而來的莊姓機車騎士撞死,騎士「犁田」拋飛30公尺外的農田身亡,該案經檢察官偵辦,報請法醫襄驗狗屍及死者,認定狗主人疏於注意寵物,死者生前也酒醉騎車,判處狗主人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這起事件起因為和美鎮經營螺絲工廠的莊姓騎士騎車返家,結果徹夜未歸,其妻外出尋找,結果在和美鎮孝義路旁一處農田發現其丈夫車毀人亡,懷疑「嫌犯肇事逃逸」,警方展開偵辦,發現車上有黑色的狗毛,車子不遠處又有一隻死掉的黑狗,懷疑「雙方」對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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