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司法新聞 (766)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3278.html

「襲胸、摟腰女員工  色經理藉口教防身、猥褻起訴」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1家餐廳的52歲彭姓經理,今年1月9日下午趁著32歲女員工進入廁所清洗時,尾隨而入藉口教導防身術,從後方環抱女員工,涉嫌抓撫胸部,女員工驚嚇迴避,彭又往向前傾壓住女員工身體、摟著腰問說:「若歹徒抓住你腰部怎麼辦?」趁機親吻女員工嘴唇,又問:「若歹徒親你怎麼辦?」

彭男以此要求女員工反覆演練,再度對女員工抓胸、親嘴、摟腰,歷時20分鐘,受害女員工擔心工作不保、不敢反抗,連番隱忍,最後推稱要繼續工作才脫身。

女員工事後報警究辦,桃園地檢署,彭男坦承以教防身術撫摸女員工胸部與摟腰、親吻,檢察官也掌握監視器畫面錄到他尾隨被害人進入廁所,今天偵結依利用權勢猥褻罪罪嫌將他起訴。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web/UPT?UPID=1193161

花花今年剛滿20歲,希望青春不要留白,於是前往攝影工作室拍攝個人寫真,其中不乏大膽裸露的照片。原本只是想要為青春留下紀錄的她,特別要求攝影師把所有的底片交還給她,並特別言明非經其同意不得將照片公開或刊載。

不料花花在某天逛書店時,赫然發現自己的數張清涼照片被攝影師刊登在攝影雜誌上,花花一怒之下,控告該攝影師侵害著作權及名譽權。攝影師主張其是該攝影著作之著作人,當然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攝影師究竟有無違法?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2977.html

能量貼紙治癌症 判8月罰8萬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七旬蕭姓男子因食道癌末期住院,家人尋求偏方,自稱「醫學能量研究所院長」的黃杰仁,去年1月在蕭男身上貼滿「能量貼紙」,再以「感應」方式診察病情,宣稱蕭男是甲狀腺中毒,月餘後蕭男病逝,家屬提告;士林地院認定不具醫師資格的黃男為蕭診病,依違反醫師法將黃判刑8月、緩刑2年,另向國庫繳交8萬元。

判決指出,60歲黃男原本否認幫蕭貼「能量貼紙」及說過蕭是甲狀腺中毒,但因為有光碟為證,後來改口表示願意認罪協商。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2919.html

「脫光陪酒門沒鎖  這回才算公然猥褻」

包廂緊閉 基隆連3件不起訴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包廂內脫衣陪酒,關門不上鎖,結果差很大!基隆警方最近查獲4件女侍脫衣陪酒涉公然猥褻案,其中3件被基隆地檢署打槍,以女侍在房門緊閉包廂(未上鎖)脫衣,未達「公然」,處分不起訴。不過最後一件,承辦檢察官認為包廂未上鎖,小姐、服務生等可自由進出,屬多數特定人得共見共聞的場所起訴,基隆地院也認同檢方看法,依意圖營利公然猥褻罪,判脫衣的女侍2月徒刑。

警方查獲色情陪酒,一,為了績效,基隆警員近來賣力喬裝酒客,和女侍玩「男輸付錢、女輸脫衣」擲骰子遊戲,好不容易博到女侍脫光陪酒,依公然猥褻罪究辦,卻接連有3件被基隆地檢署認定,女侍均在緊閉房門包廂脫衣陪酒,未達「公然」狀態,處分不起訴,不過警方不氣餒,仍賣力查色情陪酒。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2809.html

「友人簽字沒見證  法官判離婚無效」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陳姓男子與妻子於100年12月16日登記結婚,但妻子瞞著家人也未舉行婚宴,陳男說,隔年5月妻子聲稱爸爸要拿她的身分證報稅,因婚事未告知擔心爸爸生氣,要求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避免爸爸對此事不諒解,他不疑有他找來郭姓友人及張姓表姊幫忙,在離婚證書上簽字充當證人,兩人分別簽字後後,他才帶著妻子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陳男說,這應該只是假離婚,但妻子卻認為是真離婚,因此上法院訴請離婚無效;陳妻反駁:「我們真的要離婚!」兩人婚後個性不合,又因她遲未懷孕常有爭吵,經過商量同意離婚,且簽字後兩人就沒有互動了,這幾年陳男也沒提過任何訴訟,直到她要求給付贍養費,陳男才上法院提訴,根本違反誠信原則。

桃園地院法官傳喚郭姓友人、張姓表姊作證說,陳男拿了離婚證書要他們幫忙,兩人分別在路邊及停車場簽名,但陳妻並未在旁邊,並未當場見證陳男、陳妻簽字,法官判決兩人離婚無效。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2498.html

自拍「小屌」PO同志交友網 男子判拘120天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王姓男子日前在住處自拍生殖器,再把照片PO到知名的同志交友貼圖網供網友欣賞,還寫下「剛睡醒的小屌不安份」等字句,警方執行網路巡邏時查獲此事,將王男依妨害風化罪送辨,高雄地院審理後,判他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24歲的王姓男子從100年11月5日起,將自拍的生殖器照片PO到「TT1069」網站,並以「11/4當兵前的作品」、「剛睡醒的小屌不安份」、「半夜無聊又睡不著的不怎麼屌的屌」、「剛退伍的菜士怒拍小龜頭」、「每個早晨都是最難熬的時候~~好脹脹脹啊」等標題,吸引網友瀏灠。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web/UPT?UPID=1192400

「半百啃老族討不到錢 燒母屋未遂判2年」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澎湖男子葉竹茂不滿向母親要錢遭拒,竟放火燒屋,所幸鄰居及時發現報警撲滅火勢,房屋未燒毀,也無傷亡,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放火燒燬住宅未遂罪重判2年確定。

判決指出,48歲啃老族葉竹茂住在母親位於馬公市的房子,因向母親要錢被拒絕,前年3月8日凌晨1點19分,竟縱火燒自己所住的母親房子,鄰居發現濃煙竄出,連忙打119報案,消防局趕到撲滅火勢,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只燒毀沙發和房子部分裝潢,房屋結構沒受損。

庭訊時,葉男否認縱火,辯稱案發,導致香菸點燃58度高梁酒引發火災,不過高雄高分院根據消防局鑑定報告,認為高粱酒含大量水分,就算未熄火的香菸接觸高粱酒也無法引燃,且案發現場未發現酒瓶及酒杯,認定是葉男縱火,合議庭認為葉男縱火,嚴重影響公安甚至可能殃極無辜,考量他犯後無悔意,判刑2年,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2218.html

「兩小無猜嘗禁果  聊天紀錄洩春色」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盧姓少年趁著家人不在,將同是未成年的女朋友帶回家「嘗禁果」;少女的母親意外從兩人的臉書聊天紀錄中,發現女兒與少年竟有「起先很痛,還好後來很舒服」、「什麼時候能再去你家」等對話,認為寶貝女兒被「辣手摧花」,氣得一狀告上警局。

警方調查,17歲盧姓少年目前就讀北部某高中,他幾個月前在補習班結識一名15歲的「小學妹」;兩人情投意合,進而交往。

由於兩人情竇初開又正值,彼此都是對方的「初戀」,日前盧姓少年「把持不住」,他發現當天下午家人剛好都外出,他與小學妹又不用上課,於是以「來我家玩」、「到我家看電影」為由,約小學妹返回住家發生第一次性行為。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2145.html

「持刀闖北市聯醫診間恐嚇  六旬婦被訴」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62歲李姓婦人不堪膝蓋疼痛,歸咎醫師是元兇,今年1月至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骨科回診時,竟持水果刀闖進診間,要求醫師賠償,還揚言要自殺,一旁跟診助理見狀及時奪刀,造成2人手背各有不到1公分割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違反《醫療法》、恐嚇罪嫌,將李婦起訴。

據悉,李婦疑有精神問題,常有輕生念頭等悲觀想法,但不願接受治療。

聯醫醫務長日前表示,李婦之前因膝關節退化疼痛前來,經醫師診斷,認為不須更換關節,改以關節鏡治療,但須復健約1年;李婦不堪復健疼痛,不久即放棄復健,四處求診,其他醫師告訴她是因年紀大,關節退化磨損,但李婦誤以為是關節鏡造成磨損,不滿聯醫治療過程,才會持刀闖進診間。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2077.html

「大房若打官司 恐迫張國煒吐出442億」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長榮集團在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後,爆發兄弟鬩牆的爭產風波,原擔任長榮航空董事長的二房獨子張國煒,雖然將公司經營得有聲有色,卻因為持有股份少於大房,慘被拔掉董座職位,日前甚至傳出被大房要求他捐出遺產。有會計師估算,如果大房提起官司訴訟,張國煒所能獲得的遺產恐減少442億元之多。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律師張信陽分析,張榮發的遺囑未考慮到其他繼承人的法定特留分,遺囑執行人難按遺囑內容執行,未來大房若否認遺囑效力,以訴訟方式解決遺產分配,這對張國煒極為不利,全拿機率極低。會計師估算,張國煒可分得的遺產扣掉遺產稅,最多482.4億,但最少可以砍到40.2億,中間的落差多達442億多元。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web/UPT?UPID=1191920

國外出差酒後猝死求償被拒 法院用這理由改判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陳姓男子赴印度出差,返國前被發現酒後心肌梗塞死亡,但保險公司以「非外來突發事故」為由拒絕意外險理賠,陳家不滿打官司求償,一審判陳家敗訴,但高等法院依陳男同事證詞等事證,認定此案應屬意外事故,並採民事訴訟法「舉證責任的分配」規定,以保險公司無法證明陳男是因「疾病」等因素死亡,今逆轉改判陳家勝訴,保險公司須支付500萬的全額理賠金。

100年1月,37歲陳姓男子奉派赴印度出差半個月,行前投保500萬的意外險,回台前一晚,陳男在旅館內和吳姓同事徹夜聊天,喝掉一瓶威士忌洋酒,吳男上午6時醒來,發現陳男倒臥浴室地板、全身溼透且當時淋浴間有積水,陳男頭部有撞傷傷口,已無意識死亡。

陳男母親認為,兒子出差前身體健康無異狀,也無心血管的疾病,是因意外事故誘發心肌梗塞而死亡,因此向保險公司要求給付500萬意險理賠金。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1835.html

「FB親密對話難認有染  偷腥人夫、小三判無罪」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這個月沒吃避孕藥,反正用不到!」新竹縣葉姓男子外遇,與他結婚12年的連姓妻子前年9月意外發現丈夫與陳姓「小三」在臉書訊息的親密對話,及兩人臉部緊貼的照片,連女怒髮衝冠,怒告兩人妨害家庭;新竹地院審理終結,認為難認定兩人有相姦犯行,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葉男與連女在民國94年結婚,103年9月,連女在家中使用平板電腦,竟在臉書訊息發現葉男與陳女的親密對話與兩人臉部緊貼的照片,訊息寫著「我們住的地方有暖氣嗎?」、「老公,為我想想,我們的小孩呢?」、「這個月我沒吃避孕藥了,反正用不到。」連女大驚,立刻將臉書訊息與照片翻拍,向警方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法官調查,連女提出的FB訊息並未顯示老公與小三的對話日期,無法佐證兩人通、相姦行為,陳女雖於FB訊息中提及「這個月我沒吃避孕藥了,反正用不到」,但她辯稱,服用避孕藥是為了調理經期,還出示醫院診斷證明書,證明自己患有子宮機能性出血,當時病例就記載有服用避孕藥等情事。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1654.html

「首例 檢方為殺警案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

(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高分檢日前為2002年犯下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遭判死刑定讞的鄭性澤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重新檢視殺警案相關卷證後發現,當初偵審時都未曾對槍戰現場進行科學鑑定,而僅以證人證詞作為判定鄭男有罪的依據,更重要的是,當初法醫相驗指遭殺害的警員蘇憲丕右胸只有1個創口,但台大法醫研究所的最新鑑定指出,死者身上有兩個創口,且均來自同一方向同一槍枝,檢方因此以有新事實新證據為由,替鄭性澤聲請再審,這也是檢方首次為定讞死囚聲請再審案例。

這起殺警案發生於2002年1月5日,當時男子羅武雄酒後在包廂開槍示威,與獲報趕來的警員蘇憲丕近距離交火,羅男身中2槍死亡,羅男的小弟鄭性澤被控對蘇警射擊3槍斃命,從一審到更二審鄭男都被死刑,最高法院2006年5月25日駁回上訴定讞。

台中高分檢依據台大法醫學研究所的鑑定報告,發現蘇警顏面先中1槍後,彎腰曲身要找遮蔽物時,胸部再中第2槍,形成2個槍傷口,之後頭部再中第3槍倒地趴臥,並造成血跡噴濺,與原本法醫認定蘇警胸部僅有1個傷口不同,且蘇警胸部的槍傷,均是由右往左單一方向的彈道,顯示射擊方向可能為同方向連續射擊,而依據蘇警身上的傷勢研判,開槍者應該與蘇警面對面,並非蘇警側身倒地後被鄭開槍,而依據證人所述,當時蘇警面對的正是在現場也被擊斃的羅武雄。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web/UPT?UPID=1191416

國稅局員工 貪800元小便宜被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婦人為國稅局豐原分局資深技工,103年元月起負責交付郵局寄送大宗郵件、包裹,郵局則按月申郵資。她涉嫌把自己私人郵件,甚至個人二手衣物、玩具等(做公益捐贈),郵寄給位於新北市的女兒代捐,計有9次郵資達800元,把這些包裹混雜在公務郵包中,一起處理寄送作業,而慷公務之慨,台中地檢署依詐欺得利罪起訴。

本案是豐原分局內部調查發現,陳婦自行向廉政署自首,並在104年自己繳回800元不法所得。

起訴書指出,陳婦(53歲)87年間起擔任國稅局豐原分局技工,98年起負責郵件及包裹寄送、點收公文等業務,所以經常到豐原郵局寄送大批郵件及包裹,但屬公務郵件則由郵局按月清算郵資,向該分局請款,該分局則按月撥付公務郵資。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1353.html

「警用天羅地網抓違規  法官判違法」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曾把腦筋動到監視器,想用它逕行舉發交通違規,沒想到,桃園警方早就這樣幹了;新竹宋姓男騎士發生車禍,警方卻調閱「天羅地網」警用路口監視器畫面,認為他闖紅燈開單告發,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路口監視系統只能做為偵辦刑案、釐清交通事故之用,不能拿來開交通罰單,否則逾越比例原則,更有侵犯民眾隱私權之虞,昨判警方舉發程序違法,撤銷原處分。

警看監視器開單被撤銷

宋男告訴法官,103年12月30日傍晚5點多,他騎機車在桃園市與他車發生擦撞,事隔兩個半月後,平鎮警分局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去年3月18日開單告發他闖紅燈。宋男主張沒有闖紅燈,當時他跟著1輛機車,擦撞後也跟對方和解,不知怎麼會收到紅單(罰款2700元)。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1265.html

「老翁腹膜炎誤診為肺炎身亡 醫院要賠」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謝姓八旬老翁6年前在衛福部基隆醫院動胃癌切除手術後,因十二指腸縫合處癒合不良破洞,膽汁滲漏、感染引發腹膜炎,主治的陳姓醫師誤判為肺炎,謝翁最造成終因敗血症身亡,謝家提告稱醫師未照腹部超音波而誤診,且延誤治療時機,高等法院認定陳姓醫師有過失,須負擔4成賠償責任,判他和醫院應連帶賠償24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99年5月12日,81歲的謝姓老翁到基隆醫院接受陳姓醫師實施的胃癌利除手術,住院觀察到同月31日,原本良好的復原狀況突起變化,出現腹脹、痰多、呼吸急促與嗜睡等情形。

陳姓醫師男依謝翁胸部X光檢查結果判斷是併發肺炎,轉進加護病房開給抗生素治療沒起色,隔月6日轉院到台北榮總做電腦斷層檢查,發現謝翁有大量腹水及疑似膽汁滲漏,緊急開刀才發現十二指腸縫合處有個約1.5公分破洞,腹膜已遭膽汁染色且發炎,雖住院持續治療,謝翁同年7月8日仍因敗血症不治。謝家告陳姓醫師涉業務過失致死罪,但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謝家因此提出民事求償。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1219.html

「日A片有原創性 盜版男起訴」

〔記者林良哲/彰化報導〕彰化陳姓男子盜製日本出品的情色影片,被日方公司提告,陳男辯稱它是日本色情片,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檢方偵辦後認為,該片是專業團隊編劇、設計、拍攝,有劇本、台詞,是具有原創性之著作,將陳男起訴。

台灣在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有關智慧財產的保護,對本國人及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國民須一視同仁,以往法界實務及最高法院判決要旨,認為A片違反公序良俗,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直到去年智慧財產法院才認定A片具原創性,盜版已侵犯著作權。

2014年,陳男在露天拍賣網販賣盜版自日本「株式會社CA」製作的「家庭教師は女子大生桜木凛」影片,被該公司提告。檢方偵辦時,陳男辯稱其為色情影片,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web/UPT?UPID=1191126

「婦人弄丟金項鍊怕被罵  謊報遭搶判刑2個月」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1名林姓婦人報警指,開車遭陌生男子噴灑胡椒水,被搶走手提包,裡頭有2條黃金項鍊,但警方偵辦,發現沒有這起「搶案」;林婦才坦承,因黃金項鍊弄丟了,怕老公責罵,謊報被搶。但林婦也因犯了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1日1000元。

林姓婦人於去年1月28日晚間8點多,到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報案,指她於當晚6點多,開車行經苗栗市經國路縣立體育場門口時,因車窗玻璃敞開,遭1名陌生男子朝她車內噴灑胡椒水,造成她眼睛、喉嚨痛苦不適,對方並趁機搶走她放在副駕駛座上的手提包。

警方受理後展開偵辦,通知分局採證人員,採集林婦車體內外等相關跡證,並依據林婦報案陳述的時間、地點、路線,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畫面,僅發現林婦開車進入體育場,但經短暫停留後,隨即離去,沒有發現林婦所說的搶嫌身影,連「搶案」都沒有,甚至連林婦車體的採集跡證送驗結果,也沒有所謂的「胡椒水」殘留。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web/UPT?UPID=1190996

亂傳同事老二特大 還恐嚇斷手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58歲黃姓男子懷疑養生會館同事阿翔(化名)與其前女友搞曖昧,竟自製傳單寫道:「此人老二特大,好色成性…」而後在台北市通化街沿路散發,還曾傳LINE恐嚇,要「打斷他的手,讓他永遠離開按摩界」,並將他毆傷,台北地檢署昨依恐嚇、加重誹謗、傷害罪嫌將黃男起訴。

起訴書指出,黃男去年9月中傳LINE給其前女友,寫道:「請轉告他(指阿翔),要讓他的手不能再按摩,代價是150萬元…」接著再以「養生館○○男是畜牲」為題撰文寫道:「此人老二特大,時常發癢,好色成性,不顧他老婆的痛苦,專搞外遇,騙一些無知的女人上床」等語;後來黃男更到阿翔住處將其毆傷,阿翔憤而報警控告。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ch60/CH13/13089/U/1190822.html

「與國中女半推半就上床  男被判刑」

〔記者顏宏駿/員林報導〕彰化縣一名國中女生,在臉書貼上「我很無聊」4個大字,引來20歲的黃姓臉友回應「要不要去唱歌」,黃男藉故帶少女回家拿錢包,雙方在房裡發生性關係,少女事後反悔,對黃男索錢並提告,今彰化地院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並接受4場法治教育。

判決書說,去年6月少女才與黃男在臉書結為好友,6月27日,少女發文「我好無聊」,黃男在臉書說,我找朋友,大家一起出來唱歌。但歌唱到一半,黃男告訴少女「要不要跟我回去拿皮包」。

少女跟包廂內黃男的朋友不熟,想留下來唱歌又覺得不安全,便跟著黃男一起回大村鄉家裡。2人在房裡獨處,雙方在半推半就下發生性關係,判決書指出,發生性交,雖未違反少女本意,但黃男明知對方為未滿16歲的少女,已觸犯妨害性自主罪。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