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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綠燈害死大學生  判國賠261萬」

〔記者黃欣柏、郭逸/台北報導〕號誌殺人!大學生黃立為前年9月騎車沿台北市長安西路行駛,當時橫向承德路的交通號誌故障,紅燈、綠燈同時亮著,導致一輛統聯客運誤闖紅燈而撞死黃立為;家屬認為事故原因是因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維護交通號誌不當,去年訴請國賠,台北地院昨判北市交工處須賠償黃父、黃母共261萬多元,可上訴。

據了解,黃立為是家中長子,當時年僅20歲,就讀台北海洋技術學院輪機系三年級,他平日寧可穿破鞋,也要為媽媽省錢,是同學、師長眼中的孝子;前年9月16日凌晨,他打工下班後與同學相約到華江橋下烤肉,未料騎車行經長安西路與承德路口時,卻因交通號誌故障而慘遭統聯客運撞倒、輾死。

紅燈、綠燈同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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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客語版三字經 刑責罰4千、民事賠1萬」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李姓男子因懷疑李姓鄰居和友人談論其家務事,憤而上前以客家話「屌那妹子百」辱罵李姓鄰居,李姓鄰居不甘受辱遂對李男提出民、刑事告訴,法官認為「屌那妹子百」是髒話,具負面、貶抑意涵,判李男公然侮辱罪成立,刑責部份判罰4000元,民事判賠1萬元,可上訴。

李姓男子去年在自家門口騎樓發現李姓鄰居和2名友人疑似談論其家務事,憤而上前以客家話「屌那妹子百」辱罵李姓鄰居,李姓鄰居自覺名譽受損,遂對罵人的李男提告,李男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最後判罰4000元確定,李姓鄰居並提起民事訴訟,向被告求償6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李男表示,他已多次向李姓鄰居道歉,實無登報道歉必要,而且求償金額太高,請求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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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測速照相」標誌不明顯  法官撤罰單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林姓男子去年駕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台四線0.8公里處往竹圍方向,因時速112公里,超速62公里,被罰8千,林男不服提行政訴訟,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警方所放的「前有測速照相」警示牌標誌設置,不符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規定的「應明顯」標示要求,判林勝訴,罰單免繳。

本案發生於去年6月17日晚間9時許,林男因限速50公里,超速62公里,被測速器拍下,警方舉發,裁決所開罰8千。

以開計程車為業的林男質疑,測速器有誤差值,不代表準確率100%,且沒有錄影畫。裁決所主張,測速器經檢驗合格,且違規地點前已設置「前有測速照相」警告性質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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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水溝蓋過窄路人摔傷  管理員判拘役」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屏東縣枋寮鄉水底寮建興公有零售市場102年6月一名費姓路人,行經市場通道,踩踏尺寸小於水溝寬度之水溝蓋,致溝蓋位移摔落至水溝內受傷,法院一、二審均認定王姓市場管理員有業務過失傷害刑責,二審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費姓被害人,於102年6月1日上午行經建興市場通道時,踩踏水溝蓋導至溝蓋位移掉落水溝內,費亦摔落至水溝內,造成右肩脫位合併關節唇病變、右膝關節挫傷等傷害,被害人不滿市場管理疏失憤而提告。

法院調查,此案水溝蓋之寬度為30公分,現場水溝寬度為33.5公分,水溝蓋兩側與水泥槽之縫隙總和達3.5 公分,相較於原本設計,水溝蓋兩側與水泥槽縫隙總和應為1 公分以下,寬度顯然不足,足使水溝蓋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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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奶龍爪手」偷襲護士 判拘50天賠20萬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住院躺在病床上的賴姓男子見巡房護士頗具姿色,竟趁該護士幫他量血壓時伸出「抓奶龍爪手」襲胸得逞,女護士飽受驚嚇,賴男還得意說「妳的胸部好軟」,女護士憤而報警提告,賴男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0天,還要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賴男1年多前因病住院,躺在病床上卻不安份,趁著女護士靠在病床邊幫他量血壓時,出其不意伸手抓捏女護士胸部,得逞後還色瞇瞇地向女護士說「妳的胸部好軟」,同時將他的「抓奶龍爪手」伸進自己的褲檔撫摸生殖器,賴男惡行嚇得女護士花容失色,趕緊跑出病房向護理站求援並報警處理。

賴男應訊時則辯稱,是女護士幫他量血壓時將他的手舉得太高,他才不小心碰觸到女護士的胸部,他絕對沒有主動去摸女護士的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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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法拍不甘 大肆毀損後還要坐牢一年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侯姓男子位於澄清湖大樓房屋被法拍後,卻不願交屋,涉嫌以鑽孔機等大肆破壞屋內洗臉盆、樑柱、牆壁、馬桶、浴缸等設備,甚至用縫劑黏住大門,鑰匙孔則灌入強力膠,並在牆壁以黑色漆書寫文字,詛咒趙姓拍定人,案經趙提出毀損告訴,被高雄地院判決無罪後上訴,高雄高分院卻認定就是他所為,大逆轉改判一年有期徒刑確定。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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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外遇逼簽「離婚契約」? 法官打臉認有效」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黃姓女子指稱遭丈夫誣陷外遇,逼迫預立「離婚契約」,放棄剩餘財產請求權,更進一步要脅她簽離婚協議書,令她痛苦不堪,因而向士林地院請求確認離婚契約與協議書均無效,但法官認為,黃女確實曾外遇,被判要賠丈夫20萬,且簽訂時沒有受到威脅恐嚇,予以駁回。

依照最高法院五十年台上字第二五九六號判例,夫妻其中一方擔心日後有虐待或侮辱的情事,預立離婚契約者,該契約與善良風俗違背,依民法第72條之規定,應屬無效。

黃女提告指出,丈夫沒有證據,卻一再誣指她有,還對她施暴,並和女兒私擬預立離婚契約,前年3月30日,在婆婆和女兒面前,打開攝影機,逼迫她朗讀後發誓,接著簽名畫押,簽下預立離婚契約,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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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重金卻買到海砂屋  賣家判吐1914萬元」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林姓女子,前年透過房仲業者砸1856萬元向蘇姓屋主購買房屋,沒想到事後竟鑑定出該房屋是俗稱「海砂屋」的氯離子超標房屋,林女氣得向蘇男、永慶房屋及羅姓、吳姓仲介提告要求解除契約及賠償違約金,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蘇男確有違約,應返還房價、契稅共1814萬元,並得另給付違約金100萬元,房仲業者免賠,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女前年6月與蘇男簽約買下北市房產,同時匯款買賣價金1800萬元、永慶房屋仲介費42萬元及稅金14萬元,共1856萬元至信託專戶。沒想到5個月後林女因懷疑房子有結構安全問題,委託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前去鑑定,卻鑑定出該處竟是海砂屋。

林女事後提告請求解除與蘇男間的買賣契約,並求償違約金100萬元,另向永慶房屋及羅姓、吳姓仲介請求連帶賠償42萬元,台北地院今判准蘇男部分,蘇男除返還1814萬元外還得再賠100萬,但因海砂屋並非肉眼可辨認,難認房仲業者有過失或未盡義務之處,不必賠償仲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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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故障母子慘死 大逆轉改判技術員有罪」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備受矚目高市大樓電梯「殺人」母子慘死疑案,業經高雄高分院審結後大逆轉,認為負責維修電梯的大裕機電公司技術人員李學泰檢修不落實,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改判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102年10月4日晚上,住戶謝麗芬帶著3歲的兒子豪豪要搭電梯下樓,卻因電梯配電盤內的繼電器接點短路,電梯在運轉傳動軸未動作的狀態下,另一端350公斤重的配重塊受重力牽引,向下移動時帶動電梯向上滑移,豪豪未站穩,跌到梯外慘遭夾死,謝母為救兒卻踩空墜入摔死。

雄檢偵查指出,大裕機電公司技術人員李學泰疏忽,未注意檢視電梯控制盤內控制煞車的繼電器,及未告知管委會繼電器長年使用未更換存在的危險,應負業務過失致死罪刑責。至於大樓管委會委員、大裕公司負責人等十人,則因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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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未確認離婚當事人意願 法官判離婚不成立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張姓男子與潘姓妻子到戶政事務所辦妥登記離婚後,張男以精神狀況不佳、見證人未親聞當事人離婚意願等理由,訴請離婚無效,法官認為有理,准其請求,兩造婚姻關係仍然存在,潘女不服,此案還可上訴。

張男向法官表示,去年7月6日妻子拿著他與劉、夏2位見證人已經簽章的離婚協議書,將他帶到戶政事務所簽字離婚,當日他精神狀態不佳,妻子軟硬兼施,他迫於無奈完成離婚登記,但2位見證人分別為妻子的母親與胞妹,都未親自向他確認有離婚真意,他認為當天的離婚登記應屬無效,請求確認他和潘女婚姻關係仍然存在。

潘女向法官解釋,丈夫經取得兒子的監護權後,同意離婚,他在去年7月4日將2位見證人已經簽章的離婚協議書交給丈夫簽章,6日一起前往戶政事務所完成離婚登記,丈夫確實有意離婚,且為2位見證人所見聞,她和張男婚姻關係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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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阿嬤咳嗽藥」有毒品反應 無罪

〔記者金仁晧、謝佳君/台北報導〕賴姓女子感冒,祖母拿咳嗽藥「複方甘草合劑」給她服用,賴女採尿卻被驗出有嗎啡和可待因等毒品反應,檢方認定吸食海洛因起訴,祖母替孫女喊冤,士林地院認為,該咳嗽藥含鴉片酊,確實有可能導致嗎啡陽性反應,判無罪。
 

可能導致嗎啡陽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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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背罪!癡情男藏女友毒品 雙雙被起訴」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不忍吳姓女友沉溺毒癮,趁女友洗澡時,偷拿走藏在女友衣服內的海洛因,不料,隔天警方上門在他褲袋內起獲海洛因,被控持有海洛因,女友也因驗尿不過,2人雙雙被起訴。

判決指出,23歲的陳姓男子與吳姓女友交往多年,陳見女友沉溺毒癮無法自拔,多次勸阻無效,去年1月間深夜趁女友洗澡時,拿走吳女藏在衣服內的海洛因,代為保管,不讓女友再碰。

不料,隔天清晨7點多,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登門搜索,在他褲子口袋內搜出3.55公克的海洛因,陳解釋:「毒品不我的是女友的」,警方不信,為求慎重,除依法將陳移送外,還對2人採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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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賠錢要求對折 男判2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8歲周男去年6月在台北市大安區一家屈臣氏,用手機偷拍洪姓妙齡短裙妹裙底風光,但快門的「喀擦聲」太大,被女子察覺報警法辦,洪女不要求周男賠償,只要他捐助公益10萬元,周男卻討價還價說經濟能力有限,只能捐5萬。

洪女認為周被查扣的手機和電腦硬碟裡,還有多名女子裙底照,不知道還有多少女性遭他偷拍而不自知,因此不接受5萬元價碼,不願和解撤告;法官考量後,依妨害秘密罪判周男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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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室辱罵醫護人員 火爆病人判拘役25天」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黃姓男子不滿某知名醫院的醫療服務,懷疑手術部位發炎肇因於醫生疏失,涉嫌在急診室嗆罵「胎哥醫師」、「三小醫師」,連三字經都出口,甚至在急診室內丟擲雞蛋,經醫院報警處理,高雄地院今偵結依公然侮辱罪和妨害醫療罪判刑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2萬5千元。

起訴書指出,被告因不滿醫院的醫療品質,接續於104年5月4日下午,在急診室以台語咆哮醫師很爛 沒有醫德等語,醫院警衛上前制止並勸離,不料,1小時後,他又返回急診室,不僅三字經出口,還嗆不怕找警察來,黃男還對急診室內的電腦丟擲雞蛋,造成急診室4個床位必須清理,電腦設備一度暫無法使用,醫院只好報警處理。

黃男坦承犯行並表示後悔,他辯稱醫院施行食道手術後吻合部發炎,認為是醫師手術過程疏失造成,才憤而對醫院嗆罵發牢騷;高雄地院審結,判他公然侮辱罪及妨害醫療罪,合併判處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2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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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非法吸金詐騙 別再投資廣西南寧了」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這幾年有詐騙集團打著投資中國「廣西南寧」開發,誆稱獲利能回饋國家建設,已獲中國政府允許等說詞洗腦被害人後,再以老鼠會運作模式非法吸金坑殺,一名退休公務員信以為真到銀行臨櫃打算匯款600萬元到南寧,所幸行員機警報案會同警方及時阻詐,保住老本。

市警六分局市政派出所昨天接獲轄內土地銀行報案,一名七十歲的陳姓老翁臨櫃準備匯款600萬元到中國廣西南寧,由於這幾年類似的詐騙案層出不窮,機警的行員唯恐老翁遭詐財趕緊報警求援。

警方趕抵達銀行時只見老翁手持匯款單,執意要求行員將錢匯往中國的朋友帳戶,雙方堅持不下,行員一見警方到場立即以眼神示意求助,老翁向員警說,劉姓受款人是他40多年老友,此次前往南寧市獲知投資農產品將有高額利潤,更宣稱一年後獲利翻倍,才請他從台灣儘速匯款,免得賺錢機會從眼前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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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13年嘿咻不到10次 法院判離婚」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不滿與董姓中國女子婚後,不願跟他同睡一張床,10多年來獨守空閨,度過無數個孤枕難眠的夜晚,結褵13年,嘿咻不到10次。基隆地院以2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判准2人離婚。

判決指出,50多歲的陳姓男子14年前,到中國福建娶了小他10多歲的董姓女子,卻過著如同光棍般的日子。

陳主張,妻子婚後不願跟他同睡一張床,結婚10多年來,與太太嘿咻的次數屈指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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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一票難求,原來都被他訂走了...」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台鐵北迴線車票一票難求,民眾常發現訂不到車票上車後卻發現空位很多的情形,鐵路警察局追查後發現,花蓮市有間大型藝品店,利用旗下員工、家屬及虛擬身分證350組,利用掃票程式上網大量訂票,一年來訂走近8萬張車票,供給中國旅遊團使用,警方今天把陳姓經理等6名員工依偽造文書、鐵路法及妨害電腦使用罪嫌移送法辦。

搶中客 花東8大藝品公司都曾涉案

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指出,花蓮地區部分不法分子及藝品店,以非法訂票程式搶票,從103年到104年5月間,共訂走了189萬餘張團體車票,幾乎包走3800列莒光號列車,多是藝品店為拉取生意,以訂購的車票跟旅行社換取帶中客團去藝品店消費,或是餐廳吃飯。臺鐵對此則提出減少團體票張數、階梯式退票機制,提高退票手續費來抑制,但成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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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死胖子」有罪! 判賠6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胖子躺著也中槍!台北市1名蔡姓男子,去年10月間開車出門,在路上與邱姓騎士發生行車糾紛,結果竟被邱當街痛罵是「死胖子」,蔡男覺得嚴重受辱,憤而提告求償,今台北地院判邱6000元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去年10月22日傍晚7時許開車出門,行經大安區時差點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結果脾氣火爆的邱男氣得衝上前去理論,先是高喊3次「下來」,接著臭罵蔡2句國罵,最後又補了1句「死胖子」,讓蔡覺得人格嚴重受辱,左思右想後仍覺得無法嚥下這口怨氣,氣得向大安警分局報案,提告恐嚇與妨害名譽。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邱雖說了3次「下來」,但難認有恐嚇之意圖,「死胖子」等語則確實辱及蔡男人格,今判罰6000元罰金,可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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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工作要金融卡密碼?高雄OL被騙走58萬元」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上網找工作要小心,高雄市1名林姓女子應徵內勤助理,卻誤信詐騙集團,把金融卡和密碼寄給對方,不但沒拿到薪水,被通報為警示帳戶,甚至原來帳戶內的58萬元還被提領一通,損失慘重。

刑事局表示,求職時務必注意徵才公司資訊,是否有公司名稱、地址及室內電話,並打聽公司是否為正派經營,如只留手機號碼甚至只有LINE,且強調工作輕鬆待遇高,皆為求職陷阱,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詢。

林女在求職網站看到應徵內勤助理的廣告,依照上面訊息加入對方的LINE,隨後暱稱為Lisa的人告知林女月薪為2萬3000元,工作內容只需在拍賣網發布拍賣商品文章,沒想到2天內林女才發布3則拍賣文章,就收到拍賣網站的停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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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狗追不爽 毒殺7犬遭判拘役並罰12萬元」  

[記者林良哲、湯世名/彰化報導]彰化縣魏姓男子因常被狗隻追逐而心情不佳,憤而在飼料下毒,一舉毒斃7犬,飼主發現後立刻報警,警方循線將魏男逮捕並移送法辦,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魏男對動物的生命權不尊重,但也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他判拘役40日、併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書指出,42歲魏姓男子住在彰化市龍涎路一帶,其2名鄰居飼養多隻小狗,而魏男在外出時常被狗隻追逐,因而心情不佳。在去年10月間,他突然心生一計,買來了老鼠藥糝入狗飼料中,開車到處下毒,一舉毒斃7隻狗。

梁姓和詹姓飼主發現自己的愛犬躺在戶外,口吐白沫慘死,立刻報警處理,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魏男的下毒舉動,因而傳喚他到案,而魏男也坦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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