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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可分一般合夥與隱名合夥


前者指每位合夥人都可對外參與經營


隱名合夥指委派一位合夥人對外經營


但不管是那種合夥


合夥人的權利義務關係都一樣


實務上常發生的是


幾個好朋友出錢 之後權利義務關係沒多加定義


往往到最後不是被侵吞就是被開除 或是帳目不清遭人侵占公款等等


解決之道在於幾個關鍵


1.出資比例要清楚


2.各合夥人權利義務關係要區分


3.營運過程財務及盈餘負債如何分配要透明


4.何時可退夥,退夥後財產如何清算要事先明定


#陳律師法律小提示


合夥發生爭議時,往往難以處理,與其事後補救,不如事先白紙黑字將合夥契約


定清楚,才可避免日後徒增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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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