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其實是社會上常碰到的問題


發生的時候 除了打113家暴防治專線外


必須要向法院申請核發保護令


保護令可分為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限警察機關、檢察機關或主管機關始得申請


通常保護令被害人可自行申請


緊急保護令必須要被害人處於危險之下


或在核發通常保護令前為之


那遇到家暴時,除向警察機關報案,並須至醫院驗傷


則可自行至法院家暴協助小組告知欲申請保護令(一般警察機關不見得會受理)


保護令並不是護身符,違反大多是罰錢


但是可以做為未來訴請離婚很好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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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