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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昨接獲檢舉,指稱華江重劃區內有人持毒,江翠派出所警員到場,發現竟是歌手謝和弦持有18公克大麻,將謝嫌帶回偵辦,警方上午將謝和弦移送檢方偵訊,新北地檢署複訊後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諭令3萬元交保。

新聞表面看起來很正常但是有幾個法律問題。

1.警方是否有搜索票?

從各大報導並沒有所謂警方持搜索票進入謝和弦家中的說明,所以有可能是無票搜索,也可能是有搜索票但無報導。

2.若是無搜索票為何可進謝和弦家中?

有可能是同意搜索,但因為實務上警方多半會以表示,配合一下做例行性調查等等,來說之以理,以本案來講,若是警方說我們有接到檢舉,所以請你們配合等等之類的,大多數人就會簽了自願搜索的同意書。另一個可能是檢舉人也就是他老婆同意開門,但這又涉及另個問題,開了門後能否打開上鎖的抽屜(若是屬於謝本人所有的話)。

3.持有大麻的數量?

若持有數量過多可能會以意圖販賣持有起訴。

4.若已經確實搜到大麻,檢警多半會問你做何使用,應該大部分的人都會說自己使用。但是假設在其他情況下若警方突然冒出一個通聯記錄或是照片,比如你在某某時點交付一包奇怪的東西(但其實可能只是衛生棉),這時候警方就會一一的列出上開證據,表示證據都在這裡了,這時你要做何表示呢?

請考慮行使所謂緘默權。有很多吸食者被抓的時候莫名其妙或是神智不清,很容易被引誘承認一些跟自己無關的事情,實務上也出現過類似情況。

5.檢察官複訊

若已經被上銬逮捕了,檢察官複訊一開始就會問你要不要承認。由於我們先討論吸食案件,像謝的情況都已經有持有了,所以否認吸食一點意義也沒,一定要大方承認,當然驗尿後若有陽性反應,一定要在檢察官裁定前為戒癮治療的聲請,才有可能不用送勒戒。若以謝的情況其實檢察官複訊時可以一併表示希望可以聲請戒癮治療。或開庭後以書狀作聲請,否則勒戒裁定下來就要去關了。勒戒跟關其實沒兩樣。

6.若是認為自己沒吸食,也沒持有被抓到,則想要拚驗尿結果。當然檢察官複訊可以否認,只是有個風險就是萬一驗尿結果出來可能檢察官就為勒戒裁定了,沒機會讓你聲請戒癮治療。

7.最好還是透過律師,關注自己的權益。很多人接到勒戒裁定才找律師,大部分都來不及了。

#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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