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為行使法律所授與裁量權,在遵循法律授權目的及範圍內


,必須實踐具體個案正義,惟顧及法律適用之一致性及符合平等原


則,乃訂定行政裁量準則作為下級機關行使裁量權之基準,既能實


踐具體個案正義,又能實踐行政之平等原則,非法律所不許。財政


部發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按各種稅務違章情形及


違章後情形等事項分別訂定裁罰金額或倍數,該表除訂定原則性或


一般性裁量基準外,另訂有例外情形之裁量基準,與法律授權之目


的,並無牴觸。


(93年判字309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