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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立圖書館今年元旦時遭鄭姓男子偷走兩份報紙,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決,鄭男被處拘役15日,或易科罰金新台幣1萬5000元。

北市圖表示,鄭姓男子在今年元旦時,利用國定假日圖書館放假、且清晨行人較少時,竊取東園分館戶外書報箱內的兩份報紙,分別為「聯合報」及「大紀元」各1份,鄭男得手後隨即離去。

東園分館說,鄭男偷報紙當天戴著帽子和口罩,雖然監視器有拍到影像,但無法確認鄭男容貌。不過鄭男半個月後再度到東園分館看報紙時,被館員發現服裝和行竊當天一模一樣,在鄭男離館前攔阻並報警依法偵辦。

由於鄭男之前已有竊盜遭法院判刑的不良紀錄,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鄭男竟仍因貪圖小利,偷取價值僅新台幣20元的報紙,為使其記取教訓、避免再犯,處以拘役15日,或易科罰金1萬5000元。

北市圖提醒民眾,圖書、報紙、雜誌、視聽資料均屬公物,未經正常借閱手續即私自攜出圖書館,涉及刑法竊盜罪,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資料來源:自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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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