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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DNA鑑定   女失繼承權」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呂姓男子指控父親與前妻於72年6月結婚,婚後父親才知道前妻已懷孕,而父親已於99年間死亡,但戶籍仍登記呂女是女兒,呂男主張「妹妹」非父親親生,不具遺產繼承權,呂女則堅稱自己是呂父親生;新北地院要求呂女鑑定DNA遭拒,再加上呂男姑姑出庭證稱哥哥(即呂父)曾說過沒有跟呂女見過面,且他與前妻結婚是遭騙,呂女並非他親生等供詞,法官再推算呂女出生時間的受胎日不是結婚期間,因此判決呂女繼承權不存在,可上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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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24歲『父女戀』曝光   中年男奪女高中生初夜被控性侵」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41歲童姓男子上網結識年僅17歲的女高中生小如(化名),2人年紀雖差了2輪,屬於小如父執輩的童男,卻與小如談話投機,漸漸發展成猶如「父女戀」的交往關係;小如母親得知女兒偷交男友,且對方年紀竟可當她爸,怒控童男性侵;台北地檢署傳喚小如未到,考量她在警詢時已詳述事發經過,認定2人應是合意,將童男不起訴。

今年2月,童男帶小如到台北市西門町的旅館開房間,並與小如發生親密關係,小如返家後,母親從她的言行察覺異狀,擔心她在外被欺負,不斷追問後才知她竟與大她24歲,年紀足可當她父親的童男交往。

小如不堪母親逼問,坦承與童男去開房間,獻出「第一次」,並透露童男當時沒戴保險套,還對她體外射精;她母親聽聞後氣得暴跳如雷,因小如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母親認為她是被童男欺騙失身,二話不說就帶她到警局報案,控告童男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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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表妹搞上前男友  女酸『又不是告通姦』慘關40天」

新竹23歲的陳姓女子懷疑表妹搞上周姓前男友,氣憤在16人的親友群組內抱怨,「他們這樣對我,後來我成全他們也叫積善嗎?」、「我又不是告他們通姦。」48歲的母親也跟著回覆罵說「她怎麼那麼爛」,事後2人雙雙挨告妨害名譽遭判處拘役40天。

陳女因主觀上懷疑22歲的表妹與周姓前男友有染,自2014年6月到9月間在16人的LINE群組中抱怨此事,她提到,「是她(表妹)自己在山上就變成不一樣的人,還侮辱我們倆在山上亂搞,也跟我媽要過我男友的電話,那就成全他們吧。」、「他們這樣對我,後來我成全他們也叫積善嗎?」、「我又不是告他們通姦,他跟她亂搞還打我,我要把他對陳家的侮辱討回來!」

而陳女的母親也在群組中跟著附和痛罵,「她那張嘴很厲害,有沒有明眼人就看得很清楚,要玩文字遊戲我奉陪,不可能讓她亂來。」、「家門不幸啦,還好沒結婚,結婚事情就不是這樣而已了,她男人跟她認識10年也為了這事離開,她怎麼那麼爛,根本是在破壞我跟姐姐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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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匯款父嫌不敬  親子為孝親費鬧僵」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蔡姓老翁和妻子生下2男1女,10多年前分家後,大兒子和二兒子答應每月要給爸媽各1萬元當孝親費,但老二日後和父母不睦,沒有每月給錢,反而匯了一筆全年度的費用給老爸,老爸認為此舉大不敬,將錢退回,老二就沒再給錢,老爸、老媽為此氣結提告,法官判二兒子要給父母各38萬元的孝親費。

判決書指出,92年7月間,蔡翁將自己的會計公司業務一分為二,大兒子拿到部分客戶資料獨自營業,二兒子和女兒則繼承老爸的公司繼續經營,親子間約定,分家後,大兒子和二兒子每月要給父母各1萬元孝親費、過年時則是給父母各2萬元紅包。

幾年後,老二和父母鬧不和後,雖然沒有每月給錢,但一次匯了30多萬元到父親帳戶充當全年度的孝親費,但蔡翁認為用匯款方式是對父母不敬,收到款項當天就把錢退回,但老二卻不聞問,蔡翁還寄存證信函給老二提醒他給錢,老二仍不理,蔡翁只好向兒子提告索討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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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打他人車窗挨告強制罪  法官『未達脅迫判無罪』」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黃姓女子懷疑趙姓女子跟丈夫有染,去年見到趙女把車停在彰化縣和美鎮道東書院側門前,且坐在車內哭泣,她遂上前查看並拍打車窗,卻被趙女控告強制罪。不過,台中高分院認為,黃女沒有口出威脅之語,縱使拍打車窗,也不足以限制趙女離去,未達「脅迫」程度,強制罪不成立,判決黃女無罪確定。

上月底台中地院有一判例,台中市饒姓男子懷疑擔任外拍小模的嫩妻紅杏出牆,發現嫩妻搭乘周姓攝影師的車,趕緊叫弟弟與姊姊來「抓猴」,3人開兩車一前一後「包夾」周男汽車,讓周男進退不得,姊姊再持手機,堵在周男車前錄影「抓姦」,台中地院各依強制罪輕判拘役50日,上述兩起案例最大差異,在於是否堵死被害人(告訴人)進出,用強暴脅迫手段妨害離去或通行自由。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黃女去年8月7日發現趙女的車停在道東書院側門旁,黃女把自己的車停在趙女汽車後方一小段距離,下車步行查看,見趙女在車內哭泣,遂拍打車窗叫喚趙女下車,趙女報警並怒告強制罪,不過,彰化地院一審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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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筋裸露插死灌漿男  雇主判5月定讞」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古男是營造公司代表人兼工地主任,他承攬新建工程後,找來黃男進行灌漿作業;但古男未將工程內暴露鋼筋先行彎曲、加蓋或加裝防護套,使得黃男在施作時,不慎跌倒,左胸遭鋼筋狠插,送醫急救後仍不治,古男被告。一、二審時,古男均被依業務過失致死判有期徒刑5月,他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刑度並無不妥,予以駁回。

最高法院指出,民國101年11月14日上午,當時59歲的黃男,在福科路、福誠路口施工,卻在穿越工地時,摔在一旁插滿短鋼筋的地基坑口,也被一根鋼筋恰巧插進左胸;黃男當場忍痛拔出鋼筋,但起身不久就因大量失血倒下。黃男被兒子開車送往台中榮總醫院急救,仍於當天上午11時許傷重不治。古男因而被告。

開庭時,古男辯稱,若死者當時走得是施工便橋,則不會有憾事發生,主張自己沒錯。古男律師也說,古男與死者是承攬關係,非雇傭關係,不須負責;且死者領有勞工安全證照,應當注意相關工地安全,但未注意,同樣主張過失在死者,錯不在古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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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家棄子讓兒子沒了父愛  晚年淒涼討不到扶養費」

〔記者曾健祐/基隆報導〕基隆市黃姓男子長期酗酒,賺得收入不拿回家,害俞姓妻子懷孕9個月時被房東趕出去,小孩3歲時他乾脆拋家棄子,兒子直到11歲才見到所謂的「父親」;黃晚年因重度殘障住在護理之家,市府向黃的兒子索討費用,但法院認為黃棄養小孩情節重大,准許免除黃子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判決指出,黃男和俞妻婚後生下1名兒子,卻從未拿錢扶養母子,俞妻只能靠接家庭代工及娘家幫助,辛苦將小孩養大,後來黃常常酒醉跑回家要錢,妻子認為他根本沒有維持婚姻、照顧小孩意願,心灰意冷之際協議離婚。

俞女說,當年懷孕9個月馬上就要臨盆,因為付不出房租被趕出去,她帶著婆婆投靠娘家,自己再接代工賺錢養小孩,小孩3歲時先生就不知去向。多年後黃出車禍,她竟還要求年僅國小5年級的兒子到醫院全日照顧,被俞妻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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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嘆:『難道要出人命才叫嚴重嗎?』持刀行竊未成,無罪確定?!

報警逮捕 法官:預備竊盜不罰

〔記者張瑞楨、陳冠備/綜合報導〕王姓男子今年三月打算行竊洪姓男子住處,非法打開第一道電動鐵捲門後,持菜刀想撬開第二道鋁門的鎖頭,被洪男報警逮捕,彰化地檢署依《加重竊盜未遂罪》起訴,但彰化地院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二審仍認為,王男尚未「搜尋財物」、尚未「著手」竊盜就被捕,屬於「預備竊盜」,因刑法沒有明文處罰「預備竊盜」,判決無罪確定。

洪男昨得知判決結果,氣得大罵:「司法已死,我非常失望。」他反問:「若警方未趕到,我已準備跟王男拚生死,難道非要出人命才叫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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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老鴇卸責  法官打臉判刑」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職業老鴇代女,介紹小姐與客人性交被逮竟不認罪,還推稱「有簽切結書,不做色情」,但遭法官打臉;法官認為,代女日前已犯同性質妨害風化案件,遭高院判有期徒刑4月確定,竟不知悔改再犯本案,屬於累犯,今依妨害風化罪再判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仍可上訴。

台北地院判決指,代女在北市經營「筱可按摩舒壓館」,去年9月9日晚間6時許,遭警方持搜索票進入,當場逮獲已完事的曾姓按摩妹與恩客馮男,因2人皆認罪,均被依違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但代女被查出是承租人,事後被依妨害風化移送法辦。

代女庭訊時喊冤稱,曾與曾女簽訂不得性交條款,小姐該次按摩費均由個人所得,自己未分拿一分一毛,撇清罪責;同樣出庭的代女律師則說,被告與曾女曾簽切結書載明,「若有從事違法色情行為,概與代XX小姐無關」,同樣做無罪抗辯。但曾女抖出雙方拆帳方式,該次色情按摩總金額為2500元,代女抽傭1000元,被法官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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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一兵罵同袍『廢物』   還狂呼對方巴掌遭判刑」

基隆市25歲毛姓男子碩士畢業後,分派到基隆市某海軍艦隊擔任資訊一兵,去年8月間參加精神戰力周課程,竟然朝著坐在前方的戴姓同袍辱罵「廢物,都是頭皮屑,好髒好噁心等語」,下課後戴不滿找他理論,毛竟朝他猛呼巴掌,對方氣得提告,法院並依公然污辱、傷害等罪判毛拘役70天。

判決書指出,毛男當時在海軍131艦隊服役,當天早上9時營區中正堂舉辦精神戰力週課程,毛當著眾人面,對坐在前方的戴姓同袍辱罵「我前面怎麼坐一個廢物,你看他旁邊都是頭皮屑,好髒好噁心喔」等語。

戴不甘受辱,下課後找毛到外面理論,2人一言不合起了口角,毛竟然用右手朝戴呼巴掌,造成對方左臉頰紅腫受傷;戴男直到退伍後才向警方報案,並持驗傷報告等對毛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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