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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口頭禪別亂說…罵人『咖肖』算侮辱」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罵人「咖肖」算不算侮辱?法官依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中的解釋,「咖肖」(即跤數)意指角色、傢伙,有輕蔑的意味存在,認定罵人的張姓男子公然侮辱罪成立,判罰5000元,葉姓被害人附帶民事求償,民事庭法官又判張男應賠償葉男5000元,張男得為自己的「口頭禪」付出1萬元代價。

辭典解釋 含輕蔑意味

張男與葉男是同一個社區的住戶,2人因倒垃圾問題發生口角,張男在社區中庭罵髒話,引發葉男不滿,遂報警處理,警察到場錄影蒐證時,張男依舊怒氣未消,指著葉男口出「你在這社區很霸…咖肖…幹」等語,葉男自覺受辱,堅持對張男提告。 張男辯稱,他確實說過「咖肖」,但絕對沒有罵葉男三字經,「咖肖」只是他的口頭禪,並無侮辱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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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照片小心觸法!網拍業者盜圖促銷商品,被控違法著作權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家內衣網拍業者,盜用模特兒公司照片,做網路內衣銷售之用,台北地檢今天依違反著作權法將其起訴。

34歲的劉女在雅虎奇摩拍賣網站經營「內衣網路拍賣」,今年1月23,聘請許女擔任模特兒,拍攝的4張身著內衣照,在未取得對方授權同意前,就擅自將照片張貼於其所經營的網路賣場,以促銷內衣商品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劉女坦承重製照片,但辯稱照片是在中國網路取得,卻無法提出中國網站授權使用其照片的相關資料,檢察官認為,劉女擅自將屬於他人著作權的照片重製,已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將劉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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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鍵傷人當心惹禍上身!網路遊戲聊天室罵人,三字經罰九千?以虛擬身分在網路罵人能否成立公然侮辱?」

網路遊戲的聊天室中,發言還是要特別謹慎!新竹一名劉姓男子在網路遊戲的聊天室中,公然辱罵陳姓玩家兩句三字經,被罵的玩家一氣之下控告劉姓男子公然侮辱。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兩句三字經足以貶損當事人的人格,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名,判處被告九千元罰金。(彭清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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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2個紅包親家母撕破臉   新人一拍兩散聘金判還」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張姓男子與張姓女子結婚,喜事本應高興和樂,但兩位親家母卻為了2個紅包,婚宴當天不僅臭著臉,婚後第3天歸寧時更撕破臉,這場婚姻為此生變後,張男怒告張女索賠2個紅包1萬2000元,以及聘金36萬元與精神慰撫金等共87萬餘元,台中地院一審判決張女勝訴,但台中高分院二審卻認為,張男有權取回聘金,判決張女應償還36萬元,全案判決確定。

判決書指出,張男指控說,他與張女前年(2015年)5月31日結婚,但沒有辦理登記,不料,婚後第3天歸寧時,岳母卻口出惡言,詛咒他的母親,也就是張女的婆婆「沒有好結果」,張女竟然不制止自己的媽媽,不到1個月後,張女在同年6月28日離家出走,還傳簡訊要求解除婚約,他極力挽回並接回張女,但張女又於7月底離家,雙方同居生活僅2個月,婚姻即告終,他據此索賠聘金36萬元,結婚當天給岳父母的2個紅包共1萬2000元,精神慰撫金30萬元,以及擇日、拍婚紗照與婚宴各項開銷共計87萬餘元。

張女答辯說,婚姻生變的原因,是結婚前2天,她希望張男能於結婚當天,給岳父母「2個不限金額的紅包」,幫她報答父母養育之恩,但張男的母親(婆婆)對這2個紅包很生氣,結婚前一天當著她與家人面前,把茶盤丟在桌子上,結婚婚宴時,兩位親家母都臭著臉,連敬酒的臉色都很難看,歸寧當天,她的母親向張男抱怨此事,但沒有詛咒之詞,沒想到竟惹惱張男,以她不孝等理由解除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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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兒看診醫生阻玩鬧   女PO網罵『公的垃圾』遭判刑」

〔記者林欣漢/基隆報導〕陳姓女子帶兒子到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就醫,小兒科林姓醫師見小孩手持玩具,為免影響看診,將玩具拿走放在桌上才開始診療,未料陳女事後在臉書貼文,指控林姓醫師態度惡劣:「誇張的爛醫生,利用職務之便在虐待孩子」、「公的垃圾」等語,林為捍衛名譽提告,基隆地院判處陳女有期徒刑5月。

去年5月3日下午2時許,33歲陳女帶1歲半的兒子到基隆醫院接受小兒科林姓醫師診療,林見小孩手持玩具,為免影響看診,將玩具拿走放在桌上說,檢查時不能玩玩具,才開始檢查,但陳女認為林姓醫師態度不佳,3小時後就在臉書上貼文表示:「我今天遇到非常惡劣的醫生」、「流氓醫生」、「真的很沒醫德」。

陳女還說,林姓醫師「根本就是有病」、「欠人私下處理,才能這麼囂張」、「多希望我老公在旁邊,讓他直接拗斷醫生的手」,有人留言詢問「這個醫生是公的還母的」等語時,陳女還回文:「公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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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瞞凶宅詐貸再轉賣  賺300萬判1年2月」

新北市王姓男子偽造買賣契約,隱瞞凶宅訊息,向農會詐貸得手650萬,又以900萬轉手賣給曾姓男子,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他1年2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姓三姊妹因妹妹燒炭,繼承這間位於蘆洲區的凶宅,王男想購買凶宅轉售獲利,先交付56萬,假冒三姊妹名義偽造買賣契約,謊稱交易金額825萬元,未主動揭露是凶宅,並到三重地政事務所辦理實價登錄,還向土城區農會貸款650萬元。

前年6月間,王男把凶宅價格灌水至900萬元,出售給曾男,一來一往,王實際只出56萬,賺了300多萬,事後該屋發生繼承遺產糾紛,陳家三姊妹的親戚調閱交易資料,才知王男浮報價格予以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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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喝酒猝死  勸酒5生都無罪」

急性酒精中毒 5人已盡保護義務

〔記者楊政郡、王昶閔/綜合報導〕東海大學日文系女學生賴宣諭,在5名男同學鼓動、打賭下,一口氣仰灌400毫升的高粱酒,因臉色發白,男同學主動喊卡認輸給錢,送她回宿舍,但她隔天猝死書桌上,5名男生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判無罪,台中高分院昨審結,法官認為,衛生署從未宣導喝酒過量會致命,5名男生對「急性酒精中毒致死」沒有足夠的認知,因已盡保護義務,5人無罪定讞。
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指出,針對法官判斷,衛生署不做評論,但若要在酒類上警語標示「喝酒過量會致人於死」並不適當,畢竟任何食物攝取過量,都可能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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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慣性已讀不回  法官認定無情判離」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已讀不回」成為訴請離婚的重要證據!新竹地院日前做出罕見離婚判決,林姓女子飽受陳姓夫家欺凌,連車禍後傳給丈夫的LINE訊息均被「已讀不回」,法官認為這就是一種無情的象徵與證據,判准離婚。

控夫家不當對待 精神壓力極大

再婚的林女指控,婚後陳男未盡照顧家庭之責,全靠她微薄的薪水負擔家計,且夫家家人對她極不友善,小叔會限制她洗澡水的溫度、關門的聲量;夫家需要錢都要向她拿,她無力負擔,公婆還要求她要向外借貸供夫家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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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健身院爆侵占  魔鬼士官長判10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知名連鎖健身房「台北健身院」爆發經營權紛爭,綽號「魔鬼士官長」的健美名人陳丁印,被股東張朝國控告侵占公款726萬元,台北地院昨認定陳丁印有業務侵占犯意與犯行,將陳判刑10個月。

舉重搖籃 股東鬧翻

陳丁印是空軍通訊電子學校畢業,1995年上士退伍,在健身界以「魔鬼士官長」綽號享有盛名,曾在2004年獲全國健美選拔賽成人組第二級亞軍;合夥經營的台北健身院,是舉重好手的搖籃,上屆奧運女子舉重遞補金牌選手許淑淨,就是出自台北健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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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胸一把判刑4年  電擊狼得不償失」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北市吳姓男子利用夜歸女子小薇(化名)開門空檔,持電擊棒電擊小薇腹部,並伸出鹹豬手對小薇襲胸,見小薇反抗並大聲喊叫,吳男立刻摀住小薇嘴巴,二度電擊小薇,但仍遭小薇反抗掙脫。最高法院駁回吳男上訴,維持高等法院見解,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罪,重判吳男4年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10月2日凌晨0時55分許,小薇返回新北市土城區家門口,準備開啟樓下大門回家,28歲吳男竟拿電擊棒電擊小薇腹部,再抓住小薇手臂,強行撫摸她的胸部,因小薇放聲尖叫,吳男立即以手捂住小薇嘴巴,並再次電擊小薇。

由於小薇再次掙脫尖叫,吳男才鬆手逃離現場,警方循監視器畫面揪出吳男涉案,但吳男否認犯行,辯稱沒到過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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