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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配掌握關鍵『床照』   小三要賠20萬」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一名女子質疑丈夫出軌小三,在掌握關鍵臉貼臉「床照」後,怒向小三求償70萬精神損失。元配出庭時不甘就金額方面讓步;小三則說「我也是被出軌的人...」,並泣訴一家老小均待她養、無力賠償。法官見狀向雙方分析利弊後,最終同意以20萬結束感情糾葛,當庭簽立和解筆錄後撤告。

據了解,元配掌握的床照,雖清楚拍下丈夫、小三依偎一床,並由男方提供左臉供女方右臉倚靠,但因「未拍下關鍵性愛或裸身畫面」,遭承辦檢察官以無法證明「通姦」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而兩個女人間的戰事未完,延伸至法院民事庭。

元配在首度開庭時強調,小三出現、介入,不但使夫妻感情失和,她也為此精神受傷,不願就金額讓步;而坐於被告席的小三起初情緒平和,並承認床照存在,但論及金額時突淚眼婆娑地說「我也是被原本出軌的人...」,且家裡上有長輩、下有小孩待養,無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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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癱母安養費姐妹撕破臉   法官裁定六四分攤」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為了分攤8旬癱母每月安養費,曾姓兩姐妹幾乎撕破臉,姐姐說她經濟及健康狀況都不好,每月頂多能分攤2千元,妹妹比較有錢,應多出一點,妹妹也說自己身體不好,經濟能力有限,姐姐才是故意裝窮,法官查出2人都有能力負擔母親的安養費,最後以將近6比4的比例分攤。

80多歲的老婦因攤瘓不良於行被送往安養院照料,老婦的2名女兒卻為了每月2萬4千元的安養費,鬧上法院。

姐姐向法官說她罹患重大傷病,頻繁進出醫院,經濟狀況不佳,她願意按月分攤扶養費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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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求復合遭拒,他竟勒死前女友愛犬吊門把」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3歲的高姓男子想跟謝姓前女友復合,深夜跑到謝女住處求和,見謝女不願開門見她,竟拆掉鐵門,潛入陽台,勒死謝女的愛犬吉娃娃,再用繩吊掛狗屍在門口,新北地院今依毀損、侵入住宅等罪判高男3月徒刑及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共14萬元,仍可上訴。

因竊盜案假釋出獄的高男,去年9月深夜10時許,到謝女新北新莊的住處門口叫囂撞門,要求見面,見謝女不願配合,竟拆掉鐵門,潛入住家陽台,抓走養在陽台的吉娃娃,將牠吊死在門口,謝女家人返家後嚇得報警。

法院開庭時,高男坦承犯行,法官痛批他危害前女友居住安寧,未尊重保護動物生命及他人財產,判他有罪,因高男假釋期間再犯案,已被撤銷假釋,送回監獄繼續執行前案剩餘11月26日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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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陪老公去同學會被叫大嫂  女師獲賠15萬元」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林姓國中女老師,不滿經商的老公與李姓女股東出軌,並帶「小三」李女當作元配出席同學會與旅遊,怒告李女求償,高雄地院民事庭一審判李女須賠元配林女15萬元,但林女認為判賠太少,還以她因老公出軌得憂鬱症,要求再追加求償15萬元,李女則否認與林女老公有染,2人皆提上訴,都遭二審駁回。

判決指出,在國中教書的林姓女老師提告指出,她老公經營錄影帶店,卻與李姓女股東發展出男女朋友關係,李女並多次以元配之姿,陪林女老公出席參加同學會與旅遊活動,不知情的林夫同學都稱「小三」李女為「大嫂」,認為李女侵害她的配偶法益,提出求償。

李女則否認與林夫交往,並以自己控告林夫妨害秘密案審理中,才遭對方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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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9萬上招桃花課程成效不彰,熟女怒控講師涉詐欺?檢方怎麼看?」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40多歲、經營咖啡廳的廖女,在顏女招攬下,參加其夫陳男舉辦宣稱能增加桃花、生意、改善家庭的身心靈成長課程,廖婦還找媽媽、弟弟一起參加,3人學費共29萬元,但廖女事後覺得未達預期效果,加上尚欠23萬元學費,遭陳男傳電子郵件追討,恫嚇「會把人頭賣給討債公司」,因此提告陳男、顏女涉嫌詐欺、恐嚇等罪,但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課程成效為個人主觀感受,客觀難以驗證,信件部分也難認定有惡害通知,今將陳男、顏女不起訴。
廖婦控訴,100年10月至101年2月間,39歲的陳男在她的咖啡廳招生舉辦心靈成長課程,顏女為陳男課程學員,佯稱參加課程可以增加桃花、咖啡廳生意及改善家庭,鼓吹她加入課程,她還找媽媽、弟弟一起參加,學費共要29萬餘元,但她覺得桃花、生意都沒有增加,懷疑遭詐騙,所以學費尚未繳清,101年12月,陳男傳E-MAIL恐嚇她說「我會把人頭賣給討債公司,討債公司會追到家裡來」等語,她憤而報警提告。
庭訊時,陳男供稱,廖女曾在她的部落格分享覺得上課很有收穫,是她未依照課程規定念咒語才沒有桃花;生意部分因廖女不喜歡小孩到咖啡廳,有告訴她不要挑客人,但廖女都沒遵守,才會認為效果不如預期;顏女則否認招攬,表示僅和廖女分享上課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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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送土地給兒子竟不養他  法官判兒要還土地」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不肖兒不扶養80歲老父親,老父氣的提告把先前送給兒子的土地要回來!黃姓老翁控訴,自己年事高、無謀生能力、沒有財產,每月只靠7000元老農津貼難以過活,既然兒子不養他,就把送給兒子的土地要回來。黃翁兒子只說自己有負債,不願扶養父親。法官判兒子須把土地歸還登記給父親。

老翁主張,位於台南市區內的一塊土地是他所有,基於養兒防老與相信兒子未來會盡扶養義務之心,於民國84年10月間把土地送給兒子、土地所有權也移轉登記給兒子。

「不料,兒子從105年底起無故不再扶養他」。黃翁控訴,兒子從那時起對他不聞不問,106年過年時也不見兒子蹤影,他已高齡80歲了,無謀生能力,名下沒有財產,每月只靠老農津貼7000元,根本不足以維持生活。 黃翁為此委請律師寄存證信函給兒子,要求兒子負起扶養責任,但兒子接獲存證信函後只打電話到律師事務所說「他有負債,不願扶養老父親」,從此音訊沓無。黃翁寒心的提告撤銷贈與土地給兒子,要求兒子返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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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帳戶繳學費!法官說值得同情但歪風不可長」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21歲高姓大學生,家境貧困,靠打工賺學費及生活費,105年10月被查出竟以3000元賣了祖母的帳戶給詐欺集團,他說3000元拿去繳學費了,法官說雖值得同情,但這種行為助長詐欺歪風,影響社會秩序,且被害人損失16萬元未能取得和解,依幫助詐欺判處2月徒刑,犯罪所得3000元沒入、追繳。

判決書指出,高姓男子於去年105年10月16日晚上,在某超商旁將其祖母之帳戶、提款卡、密碼等,交給不詳姓名男子,換取3000元新台幣。而該詐欺集團在同年月17日中午,撥打電話給陳某,佯稱是陳某的孫子,因為有支票要給人兌現,需借錢給付票款,當天中午匯了16萬元給對方,事後才發現遭詐騙。

警方追查後詐騙款項匯入高某出售其祖母的帳戶中,然後當天就被提領一空,高某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供稱是以3000餘代價出售給不詳男子,被告幫助詐欺犯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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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用語解讀因人而異,屾=雙手比中指,網路象形文罵人遭判拘役?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網路用語「e04」指的是「幹」字,那2個「山」字組合成的「屾」又代表什麼意思呢?朱姓男子在臉書使用「屾」、「操芝麻」等字眼批評政治立場不同的錢姓網友,錢男憤而提告,法官認為「屾」是出示雙手中指羞辱他人的動作,且發言用詞粗鄙,已構成侮辱,判朱男拘役50天,還要賠償錢男5萬元。

曾有1名歐姓男子在臉書上以「e04」辱罵高雄市某派出所,由於電腦鍵盤中文注音輸入法中(e即注音ㄍ,0即注音ㄢ,4即注音4聲),拼起來就是「幹」字,結果法官認定歐男構成侮辱公署罪,將他判刑。

近來網路上又出現另一個字眼「屾」,教育部國語字典裡找不到這個字的發音及用法,但電腦注音ㄕㄣ卻可以打出「屾」字,網路族群常用它喻為「雙手比中指」來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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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貪利轉賣凶宅  隱匿訊息被判1年2月」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100年間,吳姓男子的妻子在新北市新莊區光華街屋內自殺,吳男無力繳貸款,跑到「台灣凶宅網」PO文表明有凶宅出售,藝人夏于喬的父親夏世紘得知後與陳姓男子合作購屋,隱匿凶宅訊息,以400萬元出售,陳姓買家後來得知遭騙氣憤提告,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夏男1年2月徒刑,可上訴。

至於陳男,104年間,他因認罪賠償陳女損失,高院依詐欺罪判他10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102年間,吳男因無力再繳貸款,只好請姪女到「台灣凶宅網」PO文,表示有燒炭自殺凶宅要出售,夏男得知後找陳男合作,由陳男出面以200萬元購屋,夏男出資195萬、陳男5萬,利潤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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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話百百種,遭他人以怪力亂神詛咒自己,是否有涉及刑法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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