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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今年10月12日凌晨2點50分,李姓女乘客在台北市信義區路邊招車,搭上47歲詐騙慣犯、女運將蔡靖芊駕駛的計程車至台北市八德路二段,車費185元,李女付了一張500元大鈔,但蔡女接過鈔票後,利用身體掩護,轉手拿出一張預藏的100元鈔票,反問李女:「妹妹,妳怎麼只給100元?」但因李女將付錢過程以手機錄影存證,將蔡女惡行「全都錄」,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罪起訴蔡女。

李女指控,因察覺蔡女故意開車繞遠路,途中決定裝睡,並拿出手機錄影蒐證,平日從信義區返回八德路住處只需百元車資,當天抵達時車資已跳到185元,下車前,她從皮包拿出1張500元紙鈔付車資,但蔡女收錢後,卻稱李女搞錯了,只給她100元,李女不滿遭騙,找來警方處理,並出示自行蒐證的錄影畫面,蔡女才還給對方應找的315元。

去年10月,蔡女也曾遭乘客控訴,收了1千元鈔票,最後騙稱僅拿到100元,涉詐欺罪遭起訴,此次詐騙手法與去年如出一轍,但蔡女庭訊時否認詐騙,堅稱只收到100元車資,委任律師也強調「這次絕對沒有詐騙」,但李女的錄影畫面讓蔡女百口莫辯,檢方今將蔡女起訴。

【資料來源:自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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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