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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外遇逼簽「離婚契約」? 法官打臉認有效」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黃姓女子指稱遭丈夫誣陷外遇,逼迫預立「離婚契約」,放棄剩餘財產請求權,更進一步要脅她簽離婚協議書,令她痛苦不堪,因而向士林地院請求確認離婚契約與協議書均無效,但法官認為,黃女確實曾外遇,被判要賠丈夫20萬,且簽訂時沒有受到威脅恐嚇,予以駁回。

依照最高法院五十年台上字第二五九六號判例,夫妻其中一方擔心日後有虐待或侮辱的情事,預立離婚契約者,該契約與善良風俗違背,依民法第72條之規定,應屬無效。

黃女提告指出,丈夫沒有證據,卻一再誣指她有,還對她施暴,並和女兒私擬預立離婚契約,前年3月30日,在婆婆和女兒面前,打開攝影機,逼迫她朗讀後發誓,接著簽名畫押,簽下預立離婚契約,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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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重金卻買到海砂屋  賣家判吐1914萬元」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林姓女子,前年透過房仲業者砸1856萬元向蘇姓屋主購買房屋,沒想到事後竟鑑定出該房屋是俗稱「海砂屋」的氯離子超標房屋,林女氣得向蘇男、永慶房屋及羅姓、吳姓仲介提告要求解除契約及賠償違約金,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蘇男確有違約,應返還房價、契稅共1814萬元,並得另給付違約金100萬元,房仲業者免賠,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女前年6月與蘇男簽約買下北市房產,同時匯款買賣價金1800萬元、永慶房屋仲介費42萬元及稅金14萬元,共1856萬元至信託專戶。沒想到5個月後林女因懷疑房子有結構安全問題,委託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前去鑑定,卻鑑定出該處竟是海砂屋。

林女事後提告請求解除與蘇男間的買賣契約,並求償違約金100萬元,另向永慶房屋及羅姓、吳姓仲介請求連帶賠償42萬元,台北地院今判准蘇男部分,蘇男除返還1814萬元外還得再賠100萬,但因海砂屋並非肉眼可辨認,難認房仲業者有過失或未盡義務之處,不必賠償仲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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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故障母子慘死 大逆轉改判技術員有罪」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備受矚目高市大樓電梯「殺人」母子慘死疑案,業經高雄高分院審結後大逆轉,認為負責維修電梯的大裕機電公司技術人員李學泰檢修不落實,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改判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102年10月4日晚上,住戶謝麗芬帶著3歲的兒子豪豪要搭電梯下樓,卻因電梯配電盤內的繼電器接點短路,電梯在運轉傳動軸未動作的狀態下,另一端350公斤重的配重塊受重力牽引,向下移動時帶動電梯向上滑移,豪豪未站穩,跌到梯外慘遭夾死,謝母為救兒卻踩空墜入摔死。

雄檢偵查指出,大裕機電公司技術人員李學泰疏忽,未注意檢視電梯控制盤內控制煞車的繼電器,及未告知管委會繼電器長年使用未更換存在的危險,應負業務過失致死罪刑責。至於大樓管委會委員、大裕公司負責人等十人,則因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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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未確認離婚當事人意願 法官判離婚不成立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張姓男子與潘姓妻子到戶政事務所辦妥登記離婚後,張男以精神狀況不佳、見證人未親聞當事人離婚意願等理由,訴請離婚無效,法官認為有理,准其請求,兩造婚姻關係仍然存在,潘女不服,此案還可上訴。

張男向法官表示,去年7月6日妻子拿著他與劉、夏2位見證人已經簽章的離婚協議書,將他帶到戶政事務所簽字離婚,當日他精神狀態不佳,妻子軟硬兼施,他迫於無奈完成離婚登記,但2位見證人分別為妻子的母親與胞妹,都未親自向他確認有離婚真意,他認為當天的離婚登記應屬無效,請求確認他和潘女婚姻關係仍然存在。

潘女向法官解釋,丈夫經取得兒子的監護權後,同意離婚,他在去年7月4日將2位見證人已經簽章的離婚協議書交給丈夫簽章,6日一起前往戶政事務所完成離婚登記,丈夫確實有意離婚,且為2位見證人所見聞,她和張男婚姻關係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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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阿嬤咳嗽藥」有毒品反應 無罪

〔記者金仁晧、謝佳君/台北報導〕賴姓女子感冒,祖母拿咳嗽藥「複方甘草合劑」給她服用,賴女採尿卻被驗出有嗎啡和可待因等毒品反應,檢方認定吸食海洛因起訴,祖母替孫女喊冤,士林地院認為,該咳嗽藥含鴉片酊,確實有可能導致嗎啡陽性反應,判無罪。
 

可能導致嗎啡陽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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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背罪!癡情男藏女友毒品 雙雙被起訴」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不忍吳姓女友沉溺毒癮,趁女友洗澡時,偷拿走藏在女友衣服內的海洛因,不料,隔天警方上門在他褲袋內起獲海洛因,被控持有海洛因,女友也因驗尿不過,2人雙雙被起訴。

判決指出,23歲的陳姓男子與吳姓女友交往多年,陳見女友沉溺毒癮無法自拔,多次勸阻無效,去年1月間深夜趁女友洗澡時,拿走吳女藏在衣服內的海洛因,代為保管,不讓女友再碰。

不料,隔天清晨7點多,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登門搜索,在他褲子口袋內搜出3.55公克的海洛因,陳解釋:「毒品不我的是女友的」,警方不信,為求慎重,除依法將陳移送外,還對2人採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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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賠錢要求對折 男判2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8歲周男去年6月在台北市大安區一家屈臣氏,用手機偷拍洪姓妙齡短裙妹裙底風光,但快門的「喀擦聲」太大,被女子察覺報警法辦,洪女不要求周男賠償,只要他捐助公益10萬元,周男卻討價還價說經濟能力有限,只能捐5萬。

洪女認為周被查扣的手機和電腦硬碟裡,還有多名女子裙底照,不知道還有多少女性遭他偷拍而不自知,因此不接受5萬元價碼,不願和解撤告;法官考量後,依妨害秘密罪判周男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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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室辱罵醫護人員 火爆病人判拘役25天」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黃姓男子不滿某知名醫院的醫療服務,懷疑手術部位發炎肇因於醫生疏失,涉嫌在急診室嗆罵「胎哥醫師」、「三小醫師」,連三字經都出口,甚至在急診室內丟擲雞蛋,經醫院報警處理,高雄地院今偵結依公然侮辱罪和妨害醫療罪判刑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2萬5千元。

起訴書指出,被告因不滿醫院的醫療品質,接續於104年5月4日下午,在急診室以台語咆哮醫師很爛 沒有醫德等語,醫院警衛上前制止並勸離,不料,1小時後,他又返回急診室,不僅三字經出口,還嗆不怕找警察來,黃男還對急診室內的電腦丟擲雞蛋,造成急診室4個床位必須清理,電腦設備一度暫無法使用,醫院只好報警處理。

黃男坦承犯行並表示後悔,他辯稱醫院施行食道手術後吻合部發炎,認為是醫師手術過程疏失造成,才憤而對醫院嗆罵發牢騷;高雄地院審結,判他公然侮辱罪及妨害醫療罪,合併判處拘役25天,可易科罰金2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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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非法吸金詐騙 別再投資廣西南寧了」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這幾年有詐騙集團打著投資中國「廣西南寧」開發,誆稱獲利能回饋國家建設,已獲中國政府允許等說詞洗腦被害人後,再以老鼠會運作模式非法吸金坑殺,一名退休公務員信以為真到銀行臨櫃打算匯款600萬元到南寧,所幸行員機警報案會同警方及時阻詐,保住老本。

市警六分局市政派出所昨天接獲轄內土地銀行報案,一名七十歲的陳姓老翁臨櫃準備匯款600萬元到中國廣西南寧,由於這幾年類似的詐騙案層出不窮,機警的行員唯恐老翁遭詐財趕緊報警求援。

警方趕抵達銀行時只見老翁手持匯款單,執意要求行員將錢匯往中國的朋友帳戶,雙方堅持不下,行員一見警方到場立即以眼神示意求助,老翁向員警說,劉姓受款人是他40多年老友,此次前往南寧市獲知投資農產品將有高額利潤,更宣稱一年後獲利翻倍,才請他從台灣儘速匯款,免得賺錢機會從眼前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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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13年嘿咻不到10次 法院判離婚」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不滿與董姓中國女子婚後,不願跟他同睡一張床,10多年來獨守空閨,度過無數個孤枕難眠的夜晚,結褵13年,嘿咻不到10次。基隆地院以2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判准2人離婚。

判決指出,50多歲的陳姓男子14年前,到中國福建娶了小他10多歲的董姓女子,卻過著如同光棍般的日子。

陳主張,妻子婚後不願跟他同睡一張床,結婚10多年來,與太太嘿咻的次數屈指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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