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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華公設跳票  建商判賠523萬元」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碧潭捷市」建案,當年在廣告文宣中主打健身房、交誼廳等豪華公共設施,吸引不少買家入住,不料交屋時住戶卻發現建商根本沒蓋這些公設,氣得提告,建商雖推稱這些設施只是合約外的「贈品」,沒有施作義務,但台北地院認定建商大肆宣傳公設,就是吸引住戶購買的主因,判建商應賠償29名住戶共523萬0563元,可上訴。

據了解,「碧潭捷市」位於新店北新路上,目前每坪均價約63萬元,建商漢翔公司當初在各類廣告文宣中都主打360度環景空中花園、健身房、交誼廳、棋藝室等公共設施,還強調可「一邊賞景一邊,不少人受豪華公設吸引而決定購買,沒想到交屋時卻發現原本預定用作公設的空間只有空空蕩蕩的4面牆,住戶質疑漢翔公司用不實廣告騙人入住,日前聯名提告求償。

漢翔公司辯稱,當初是擔心相關公設會變成違建,才決定取消施作,合約書中即已明文記載,若公設有違法問題,公司保有最後修改權,而且這些公設本就只是公司「無償施作」的贈與物,沒有一定要施作的義務,可見並無違約問題。

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漢翔公司依約雖有權修改,但無權決定施作與否,當初建案的宣傳文宣幾乎都主打豪華公設,可見公設是吸引住戶購買的主因,扣除空中花園部分雙方已合意不建外,漢翔公司應就健身房、棋藝室及交誼廳部分,分別給付29名住戶各7萬至27萬元、總計約523萬餘元之賠償金。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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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