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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漏洞!性騷狼師 不會被列入"不適任名單"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某高中驚傳社團老師以拍照為由性騷擾女學生,並且還不只一次、受害者不只一人,但涉案的黃姓男子是學校的教職員,沒有教師身分,因此不會被列入國教署的「不適任教師名單」,若其他學校僅就「不適任名單」篩選教職員,那麼黃男仍可能在其他私校找到職缺,繼續任職社團老師。

黃男以拍照為由,用手按摩女學生的胸部、私處每次長達約10分多鐘,校方接到投訴後緊急請黃男請假,直到今年4月結案後才將黃男免職,校方指出,黃男涉嫌校園性騷擾有損師道情節重大,但黃男沒有教師資格,只是兼職社團老師,不會被國教屬列入「不適任教師名單」,無法提醒他校要堤防黃男應徵他校職

有警員得知黃男目前僅受到免職處分,直呼太便宜黃男,應該要讓類似的教職員離開教育界,警方指出,黃男可能涉及刑法228條,利用權勢或機會性交或猥褻罪及224條強制猥褻罪。

校方指出,目前已經依標準程序處理性騷擾投訴,至於黃男的法律責任,國教屬尚未有回應。未來會嚴格調查任職教職員,同時也已經安排輔導老師對受害女學生進行心理輔導。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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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