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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邱姓男子欲攙扶喝醉倒地的謝姓友人起身,不慎失手,讓謝頭部重擊地面;邱報案後,認為謝沒有大礙自行離去,而謝爛醉拒絕員警送醫,昏睡在路邊十小時,民眾發現不對勁將他送醫,但不治死亡,邱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八月定讞。

邱對判決不服,表示謝男自己拒絕就醫,延誤治療才死亡,他好心攙扶朋友反而吃上官司,實在不合理。

法界人士表示,照顧同行酒醉友人須謹慎,過去有棄醉酒友人於路旁遭車撞死,被法院認定未盡扶助義務而被依遺棄致死判罪的案例;而酒醉不省人事者,通 常很難攙扶照顧,稍不留意,扶助者可能因致死或致傷吃上官司,民眾應量力而為,不要以為出於好心就可免責,最好請求他人協助,以免發生意外。

過去好心助人發生意外而吃上民刑事官司的不少,最著名的是玻璃娃娃的案例。當時景文高中陳姓學生抱班上俗稱玻璃娃娃的「成骨不全症」顏姓同學到地下室上課,因濕滑不慎摔倒致顏傷重死亡,陳因此吃上官司,纏送多年才獲判免責。

邱姓男子去年三月晚間和謝姓友人在新北土城區聚餐,謝喝醉後,邱騎車載謝回家;返家途中,謝因不勝酒力,自機車的後座滑落倒地。邱見狀,邊責罵邊扶謝起身,卻不慎鬆手,謝後仰的同時,安全帽也恰巧飛開,「咚」得一聲倒地,頭部重擊地面,引來路人側目。

邱立即報案處理,並認為謝沒有大礙而離去;謝也拒絕員警送醫,靠著騎樓的柱子昏睡。隔日一早,路過民眾報警送醫,但謝已休克死亡。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調查認為,謝雖然沒有明顯外傷,但頭部後方有腦挫傷的急性硬膜下出血,死亡率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若邱在謝昏迷前送醫急救,有避免死亡的機會;邱失手致謝後仰落地,又未送醫,應負過失致死責任。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專業信賴保證:高雄律師陳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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