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違法藥事法
在台灣是個影響國計民生的大問題
有統計台灣人之所以有諸多洗腎患者
皆是吃了來陸不明的假藥
違反藥事法
可以先從處罰條款看起
可以有一初步的概念
藥事法第82條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
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
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
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所以第82條有幾個重點
1.製造或輸入
2.偽藥或禁藥
3.過失、未遂皆處罰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