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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伸鹹豬手襲胸  高雄地院判40天拘役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陳姓大學生凌晨見女子走在路上,故意超過女子身邊,突然伸出鹹豬手襲胸,被害人驚叫怒罵,路人報案,將陳男扭送警局,高雄地院今審結,依性騷判陳姓大學生4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4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於今年8月間凌晨徒步走在路上,被告見她落單走在前方,竟意圖性騷擾,刻意快速走到女子的前面,並利用擦身而過來不及抗拒之際,突然以右手觸摸女子胸部。

被害人飽受驚嚇,回神怒罵時,路人發現見義勇為,報警將陳男送辦,被告向檢警坦承襲胸,但迄今未能獲被害女子的原諒,雙方也尚未和解,又「性騷擾」是指對被害人身體為偷襲式、短暫性、有性暗示有不當觸摸,含有調戲意味,而使人感覺不舒服,但不符強制猥褻構成要件,判決陳男拘役40天。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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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