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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動兒醫院失控 治療師壓制挨告」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過動兒在醫院內失控,物理治療師為了避免他受傷,加以壓制,家長氣得提告傷害!

郭姓女子的6歲大兒子小安(化名),被診斷出過動及衝突症候群(ADHD,兒童神經發展疾患,俗稱過動兒),去年11月,郭女帶小安到台北市新光醫院上物理治療課,結束後,小安自己穿鞋,卻因鞋釦弄不好,情緒失控,找東西丟擲,甚至猛踢治療師,因而遭壓制在軟墊上,左臉瘀血、鎖骨紅腫,郭女事後對2名治療師提出告訴,士林地檢署認為沒有傷害犯意,予不起訴。

郭女指控,她去年11月4日下午3點多,帶小安到新光醫院上物理治療與職能治療課程,結束後在診療室門口,小安因鞋釦用不好,顯得煩躁,陳姓治療師想幫忙解決,但小安開始大吵大鬧,劉姓治療師也前來幫忙,將小安帶進診療室,接著門就關了起來,她只能聽到小安的哭喊聲,約3點55分,2名治療師打開門,小安沙啞地告訴她「我被劉老師勒住脖子,劉老師打我」。

郭女帶小安到醫院驗傷,發現左顴骨處皮下瘀血、右鎖骨處紅腫,氣得到士林分局報案。

陳姓治療師向檢察官喊冤表示,當時小安坐在地上生氣,並開始揮動雙手雙腳,因為該處是公共場所,她擔心小安和其他人的安全,才把小安重新帶進診療室,接著小安站起來脫鞋子亂丟,並拿起其他東西扔擲,甚至撞門、拍打牆壁及大聲尖叫,她也被小安揮到和踢到。

劉姓治療師則指出,她當時有明白告訴小安「為了保護你的安全,我會把你壓在軟墊上,等你氣消不會亂踢亂打,我們就起來」,但小安不理會,仍繼續尖叫,她才加以壓制,但小安仍試圖用頭撞她,並咬她的手,幾分鐘後平靜下來,她先聽小安講述生氣的原因,並告知「你媽媽會買新的鞋釦給你」,接著就帶小安離開診療室,並建議郭女可尋求心智科醫師協助。

檢方認為,有過動及衝突症候群的人一旦心情不好,會向他人破口大罵,甚至出現暴力傾向,個性也較固執易怒,2名治療師應是因為小安失控才加以壓制,沒有傷害犯意,予不起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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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