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newsdetail-129.html

「他撿到單親媽生活費,拿去購物、存款遭法辦」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在南投縣草屯鎮賣肉圓的單親媽,丟掉內有1萬6000多元現金的皮包,被騎機車李姓男子撿到後據為己有,買東西花掉2000元,其他存到自己帳戶,單親媽生活費不見生活陷困,焦急地報警,草屯警方追查沿路監視器,終於揪出李男,要把錢吐出來還給婦人,並將他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法辦。

在草屯鎮南埔里賣肉圓養小孩的單親媽,上月下旬不慎遺失皮包,裡面有1萬6000多元,是辛苦賺轉來,全家一個月的生活費,沒有該款生活變得很拮据,向豐城派出所報案,希望能找回這筆錢。

豐城派出所警員謝琪裕和巫逸凱,把附近的路口監視器全調出來,終於找出拾獲並據為己有的李姓騎士,監視畫面會說話,清楚錄下李男先把皮包踢到前方,再以機車掩護,蹲下來撿拾放入口袋。

李男看到監視畫面,也知賴不掉而坦誠貪心侵占,拿起現金,將皮包丟入隘寮溪中。至於現金已花掉2000元,剩下1萬4000元存到自己金融帳戶,警方告訴他,失主是單親媽媽,那筆錢是全家生活費,要他全數還給失主,李男領出1萬6000多元,全數還給劉姓婦人。

劉姓單親媽媽的生活費失而復得,到派出所不斷稱謝外,還上地方臉書社團PO文感謝兩名警員。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