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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一字髒話代價1萬4000元!罵出口前要三思啊!

南市近山區的蓮台山鎮南宮,有五專學歷的黃姓管理委員涉在廟內大殿對僅初中畢業的林姓總幹事辱罵5字國罵髒話,一審刑事判黃拘役20天;總幹事不甘受辱、提民事求償,一審法官認同黃學歷高於林、修養應較好,但竟在神明面前罵髒話,判黃應賠5萬元給林。

總幹事表示,獲賠5萬元將捐給廟方演戲酬神、洗刷屈辱,並要求黃到廟內大殿向他公開道歉。法界人士說,黃罵了「╳你娘芝蔴」5字髒話,被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加上民事賠償5萬元,共要付出7萬元代價。
林姓總幹事表示,102年3月5日上午9點多,黃員在廟內大殿表明要增加會議紀錄內容被拒後,竟出口罵他「╳你娘芝蔴」,他名譽受辱,為此對黃員提出刑事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精神損害賠償。

開庭時,黃姓管委辯稱沒有對總幹事罵髒話,刑事部分還在上訴中。

不過,一審民事法官查出林姓總幹事遭黃姓管委辱罵案,一審刑庭已判黃拘役20天,且有證人指證黃確有對林罵5字髒話,因證人也是廟方工作人員,與黃員並無嫌隙,無誣告黃的道理,總幹事主張應可採信,審酌原、被告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條件,判林姓總幹事可向黃姓管委求償5萬元精神慰撫金。此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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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自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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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