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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年約40歲的陳姓女子與陳姓前男友分手之後,才發現陳男在交往期間與前妻同居藕斷絲連,心生不滿。陳女便在網路上抓取陳男前妻的照片並加工,在照片上貼豬頭符號並標記「驚國霉女」。告訴人發現後,對陳女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為陳女在臉書公開張貼辱人照片,將她起訴。
陳女偵訊時表示,分手後得知前男友竟跟前妻住在一起,兩人每天見面,自己好像被人玩弄感情,才會在自己的臉書上張貼加工照片。
告訴人偵訊時則說,確實和前夫共住一個屋簷下,但只是想要共同扶養孩子,與前夫沒有感情上的糾葛,不知道為何陳女要將照片加工,公開貼在網路上。
檢察官調查,陳女公開張貼詆毀告訴人的照片,且承認犯意,將她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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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自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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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