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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因酒駕撞死台大女醫師曾御慈的汽車業務員詹震山,新北地方法院5日針對民事賠償,判決詹男應賠償曾御慈家屬1716萬元,仍可上訴。

曾御慈32歲、已婚,是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的愛徒,也是他的下屬,因在去年遭酒駕的詹男撞成腦死,家屬在掙扎後作出拔管的悲痛決定。

柯文哲當時一接到消息,立刻趕去亞東醫院參與急救,可惜仍束手無策,柯文哲當時難過表示:「孩子,原諒我。老師盡力了,但是我沒能把你救回來。」

為紀念曾御慈籌備成立的酒駕防制基金會,並找曾母擔任基金會董事長。新北地院之前將詹男依酒駕致死判4年6月,肇逃1年4月,合併5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已上訴高院審理中。

對於民事賠償部分,因曾女丈夫與父母求償5018萬元,新北地方法院5日判決詹男應賠償曾女丈夫516 萬餘元、曾女父母2人各600萬元,總計共賠1716萬餘元。

【資料來源: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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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