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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買成大證書  高職生用假學位騙公款判刑」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職畢業男子王凱永偽造成功大學學士證書,應徵鋼皇機械公司業務員錄取後,藉機侵占公款和支票共87萬9467元,最高法院支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2年及3月徒刑,其中3月徒刑部分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打零工維生的屏東男子王凱永從網路購買偽造的成功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影本後,102年8月3日獲高雄市鋼皇公司錄取為業務員,隔年6月30日侵占客戶輝晟豐公司給鋼皇公司的13萬8667元支票,以及設計費8千元和7萬元定金,他將支票盜蓋公司印章後,向高雄市某當鋪換取現金花用。

隔月王男侵占另家客戶宗帝公司的66萬2800元支票,再度到當鋪換取現金花用;王男辯稱公司大小章都由會計保管,他根本拿不到,他離職前曾向公司借款,並開立40萬元借據,因此沒有侵占公款。

合議庭不採信王男辯詞,參考鋼皇公司荊姓會計等人證詞後,認定鋼皇公司的業務基於工作需要,可自行攜出公司印章,至於王男開立借據,則是因為公司已知他侵占公款,才要求他寫借據分期還錢,因此認定王男侵占公款和偽造文書等罪成立。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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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