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不耐女嬰哭鬧竟打成腦傷,遭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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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林姓保母協助照顧女姪子剛出生不到3個月的女嬰,不料林女因平日工作太累,不耐女嬰哭鬧,多次毆打女嬰頭部,導致女嬰罹患「嬰兒搖晃症候群」的受虐性腦傷,並產生癲癇及智力、記憶嚴重受損的重傷害,女嬰父母憤而對林提告,法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有期徒刑5年。

28歲的冬山鄉的楊姓女子與簡姓男子,在2014年結婚,去年3月生下一名女嬰,懷孕時,楊女的44歲林姓嬸嬸因從事保母工作,答應可幫忙照顧女嬰,夫妻倆就從女兒3個月大開始,以每個月1萬元,委託林女照顧女兒,每日早上9點帶至林女住處,傍晚5點,再將女而兒接回。

判決指出,兩夫妻在前年1月28日傍晚6點,把女嬰接回家後準備餵食晚餐,卻發現女嬰雙手抽搐、雙眼微開、全身癱軟,緊急送往羅東聖母醫院搶救,隨後轉往台北榮總救治,發現女兒疑似因受虐導致腦傷,智力、記憶均嚴重受損,憤而向林女提告。

法院審理時,林女矢口否認有傷害女嬰犯行,辯稱案發當天她共照顧2名嬰兒,女嬰當時躺在床墊上,而當時兩名嬰兒都在哭,她正在安撫另名1歲多的幼童,不到1分鐘後,就發現女嬰躺在地板上。她說,雖女嬰有從床墊跌落木板,但她不清楚是否有撞倒頭部,不清楚女嬰頭部會有新舊傷。

但幫助女嬰治療的台北榮總的神經外科陳姓醫師表示,女嬰頭部新舊傷都有,其腦部受傷部位廣泛,表現與一般自然跌落造成的外傷不同,不是一般床上或沙發跌落造成。

法官對林女進行測謊,被問到「妳有虐待毆打女嬰造成重傷害嗎?」及「女嬰是不是被妳動手毆打虐待而造成重傷害?」雖林女否認,但測謊結果呈現不實反應,認為林女所說只是卸責。因女嬰母親指證歷歷,加上主治醫師判斷屬受虐性腦傷而非單純的從床上摔落,法官認為,林女涉及傷害致重傷害罪,且對犯行始終否認,未坦承錯誤,無悔改之意,依法判處5年徒刑。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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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