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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忍!求復合遭拒,他竟勒死前女友愛犬吊門把」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3歲的高姓男子想跟謝姓前女友復合,深夜跑到謝女住處求和,見謝女不願開門見她,竟拆掉鐵門,潛入陽台,勒死謝女的愛犬吉娃娃,再用繩吊掛狗屍在門口,新北地院今依毀損、侵入住宅等罪判高男3月徒刑及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共14萬元,仍可上訴。

因竊盜案假釋出獄的高男,去年9月深夜10時許,到謝女新北新莊的住處門口叫囂撞門,要求見面,見謝女不願配合,竟拆掉鐵門,潛入住家陽台,抓走養在陽台的吉娃娃,將牠吊死在門口,謝女家人返家後嚇得報警。

法院開庭時,高男坦承犯行,法官痛批他危害前女友居住安寧,未尊重保護動物生命及他人財產,判他有罪,因高男假釋期間再犯案,已被撤銷假釋,送回監獄繼續執行前案剩餘11月26日的刑期。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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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