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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酒駕還找友頂替  2人都被起訴」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警局礁溪分局偵查佐毛國哲今年4月17日酒駕出車禍,蛇行逆向撞上黃女駕駛的小貨車,毛員棄車肇逃,事後還找謝姓友人頂罪,說法被黃女揭穿後毛員才承認,毛、謝今天分別被地檢署依照公共危險罪、頂替罪提起公訴。

4月17日晚間毛員與謝姓等友人在礁溪鄉某間小吃部聚餐,兩人都有飲用酒類過量,散席之後,謝男搭乘友人的車先走,毛員則自己開車跟隨在後方往宜蘭市方向行駛,大約8點25分左右,毛駕車到礁溪鄉玉龍路一段前時,因為不勝酒力,蛇行偏往對向車道,撞到黃女駕駛的自用小客車。

毛員與黃女下車查看後,儘管黃女堅持報案,毛員卻將汽車棄置路旁,搭乘謝姓友人的車逃離現場,事後警方接獲黃女報案,找到毛員要求出面說明並做酒測,毛員測得酒精濃度高達0.95,毛員還矢口否認他有開車,堅稱是謝姓友人開車,謝姓友人也幫毛員頂罪,宣稱是他開的車。

直到隔天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對照黃女說法,毛、謝兩人才坦承案情,礁溪警分局也先將毛調職,地檢署今天將毛、謝兩人分別依照公共危險罪、頂替罪提起公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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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