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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涉性侵至少關到2030年  妻訴請離婚獲准」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程姓男子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重判,服刑期滿至少得關到2030年9月,妻子認為兩人無法共同生活,訴請離婚。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一般人遇到此狀況,都會喪失維持婚姻意念,且程男也同意,因而判准。

程妻主張,與程男結婚28年,程男卻犯下兒少性交易、妨害性自主及強制猥褻等數罪,讓她很難堪,且程男自2011年11月29日起就入監服刑,夫妻倆已無法共同生活,希望法官依民法「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難以維持婚姻」判准離婚。

士林地院認為,程男長期身陷囹圄,難冀求婚姻能圓滿永續,再下去任何人都難維持婚姻意願,且程男開庭時也同意,因而判准兩人離婚。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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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