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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惡法亦法?台中市中小企業負責人阿南,因朋友用他名義偽造支票,銀行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害他無端背負78萬餘元債務,荒謬的是,阿南聽從法院的指示,卻飽受銀行追債困擾,法院無法保障他的權益,反淪為幫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下午於台中地方法院演出行動劇凸顯荒謬,希望地院勇於提出修法建言,立法院能儘速修法。

司改會執行委員律師劉家榮說,還有諸多隱藏在民間的被害人,因「支付命令」惡法受害,他希望這些人勇於站出來,聯繫司改會力促修法,他還提出其他類似案例,其中,一位市民突然接到討債公司,向地院聲請催討26萬餘元信用卡債的支付命令通知,這位市民自認沒欠債而置之不理,沒想到討債公司向法院聲請查封薪水獲准,該市民聲請再議卻被法院駁回,理由是他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劉家榮說,2007年間,與小南(以下皆化名)有生意往來的中小企業負責人阿輝,因財務困境而偽造10張支票周轉,其中1張是偽造小南開出的支票,金額78萬7000餘元,剛好小南營業處遷移,銀行於2008年6月向台中地院聲請支付命令,送達的通知書黏在原營業處信箱上,小南不知此事,20天內沒有提出異議。

銀行向小南催討債務,小南於2008年向地院提出支付命令再審被駁回,理由是要等到偽造支票的阿輝判刑確定,才能撤銷支付命令,不料,阿輝逃亡被通緝,如此一拖,2013年12月阿輝才判刑確定,小南再度向地院聲請支付命令再審仍被駁回,理由是超過5年時效,小南向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抗告,還是被駁回,此案就此確定,小南必須償還無端背負的債務。

劉家榮指出,支付命令必須修法,否則會有很多類似小南的人無辜受害,法院也無正義可言,立法院應儘速修法,司法院要告知類似案例的救濟辦法。

台中地院庭長卓進仕收下陳情書後表示,上述個案會依法處理,司法院已經來函詢問修法意見,並請各法院謹慎處理支付命令案件,台中地方法院也會轉告司法院有必要修法。


【資料來源:自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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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