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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景天連鎖飲料店涉嫌詐欺,他們招攬投資人投資分店、未上市股票,不法吸金近6億多元,4千多人受害,台中地方法院27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判董事長翁煇傑18年徒刑、董事李易翰20年徒刑。

根據《中央社》報導,翁男、李男、與一名謝姓男子、李姓女子等人,於民國99年共同創辦「紅景天養生御品公司」,他們以經營實體店面為由,吸引投資人出錢開分店,還說營業額好的話可以分紅,甚至販售還未上市的股票3億6千多萬元,導致4千多位民眾受害。

紅景天公司剛成立的資本額僅100萬元,短短的3年間,迅速激增到3億8600多萬元。翁男見有利可圖,與謝姓顧問在99年至101年間,透過不知情會計人員,將實體店面的款項領走,侵占紅景天公司財務,高達1億9500多萬元。

台中地院27日審理此案,認為翁男等人中飽私囊近6億多元,使公司財務困難、營運不善而倒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投資人權益,因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侵占等罪嫌,判翁男18年有期徒刑、李男20年有期徒刑,其他5人各處以1年5月至6月不等,全案還可上訴。其中謝男與李女還在逃,台中地院已經發布通緝。

【資料來源: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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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