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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竟共同擁有兩名丈夫,而且還合法!嘉義一名女子101年和前夫離婚,隔年與現任丈夫結婚,並生下一個孩子,但前夫竟反悔,以簽協議書時女方不在場為由,向法院提出離婚無效訴訟,法官因此判決離婚無效,結果女子變成合法擁有兩名丈夫,氣得現任丈夫大罵,實在太烏龍了!

據報導,女子表示,前夫因跟她要錢不成,提議離婚,當時是由前夫的朋友擔任證人,將寫好的離婚協議書給她簽,雙方也在前年9月4日辦妥離婚協議手續,沒想到前夫居然反悔,連證人也表示,辦理離婚協議登記時,女方不在場,法官因此判決離婚無效,

但女子去年的3月25日已與現任丈夫合法結婚,還生下一個孩子,女子說,前夫訴請離婚無效的時候,她與現任丈夫還沒結婚,狀紙3月6日送的,她們結婚是3月25日。

這樣的結局真的讓她很困擾,她的現任老公也憤怒地說:「老婆怎麼可以跟人家公家(台語,平分),問題是法官判決下來是大家沒辦法接受的,你明知道我的婚姻關係是合法的,但是你又判她前一段婚姻也合法!這就變成一妻兩夫了!」讓他們真的難以接受。

【資料來源: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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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