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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台中高分院法官的胡景彬,被查出涉及貪汙,包括不明來源財產4千多萬、還包括3妻妾資產共3億多元,特偵組在23日偵查終結,將胡等人6人依貪汙罪起訴,胡景彬、三房黃姓女子、廖姓男子被移審台中地方法院,漏夜開移審庭中。

特偵組表示,擔任台中高分院法官的胡景彬,2010年被民眾檢舉,涉嫌多起收賄案件。今年63歲的他,68年司法官訓練所第16期畢業,從事法官 34年。他被檢調在住處起出鉅額現金和名貴烈酒,發現他短短6年貪了至少3億元,為了躲避查緝,他將名下這些資產登記在元配、二房和三房的名下。

胡景彬去年在承審台中市中港大飯店產權訴訟案,替當事人下指導棋,聘請配合度高的林姓律師當訴訟代理人,胡景彬在審理案件時也處處偏袒,事後胡景彬 與三房黃女向當事人索賄300萬元,黃女卻謊稱要500萬元,當事人為表達感謝,還特地附贈價值4萬多元的琉璃給胡景彬,黃女則將多出的200萬元暗槓起 來。

胡景彬還與一名廖姓男子牽涉關說詐騙案,3人被羈押在台中看守所,特偵組今天偵查終結,將他們依貪汙罪起訴,胡景彬、黃女、廖男於晚間7時30分被移審台中地方法院,漏夜開移審庭中。

【資料來源: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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