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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人之告訴,係以使被告受刑事訴追為目的,是其陳述是否與事實相符,仍應調查其他證據以資審認,即藉由補強證據之存在,以增強或擔保告訴人陳述之證明力。
故告訴人之指述須有補強證據
陳政宏律師-台北法律事務所/高雄法律事務所/民事/刑事/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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