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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5娃一夜死2嬰  保母判2年定讞」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竹縣竹北市單親媽媽陳京毓與長子陳勁嘉共同照顧5個嬰兒,一夜之間竟有2名女嬰先後死亡,7個月大女嬰鍾小妹,被82公分長的電腦滑鼠線纏頸窒息,2個月大女嬰張小妹稍後因趴睡噎奶氣絕,最高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陳京毓2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42歲陳京毓有保母執照,她帶著長子陳勁嘉、次子及王姓么兒(從父姓)從新北市移居竹北,陳京毓鎖定竹科新貴,以「bu媽寶貝屋」透過網路招攬生意,鍾小妹頸部纏繞電腦滑鼠線窒息,陳京毓及次子、么兒帶女嬰去就醫,陳京毓又接獲家中的長子緊張來電「媽,不好了!張小妹噎奶,沒氣了」,次子趕回家將張小妹抱上救護車,到院後判定已死兩小時,且臉部有屍斑。

高等法院認為,陳京毓母子對女嬰照料有重大過失,造成女嬰死亡,且犯後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陳京毓母子分別判刑2年、1年8月,陳京毓單獨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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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赴柬加入詐騙集團  詐騙未遂判刑1年8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我國籍呂姓、黃姓女子等6人,前年到柬埔寨加入中國人和我國人共組的電信詐騙集團,分飾接線生、中國公安等人,以電話欠費為由,企圖詐騙中國人士未遂,最高法院痛斥,雖尚未查出有被害人受騙,但黃女等人加入跨國電信詐騙集團已使我國名聲與信譽受損,今判刑9月至1年8月徒刑不等確定。

判決指出,22歲的呂姓女子、25歲黃姓女子及26歲熊姓男子等6人,從103年4月起,到柬埔寨加入蔡見生(已判3年10月徒刑確定)與中國男子籌組的電信詐欺集團,由蔡見生擔任現場管理者,教導呂女等人學習如何分工扮演接線生、中國公安及應對,伺機行騙。

呂女等人以電信機房的網路電話群發系統,向中國廣東省和四川省民眾發送電話簡訊,佯稱是電話欠費通知,要求收到訊息者回撥電話,若有民眾誤信而回撥電話,呂女等人就佯稱電話有欠費,但其個人資料已遭外洩,假裝好心將電話轉給「假公安」報案,然後再由「假檢察官」打電話,要求對方到提款機對方匯款,供檢察官查證資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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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700萬娶47歲越女  夫斷腿准離」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6旬陳姓男子聲稱花700萬元娶進小他3歲的越南「新娘」(當年47歲),事後還被刷爆卡數百萬元,結果鬧到分居,日前陳男車禍被撞斷腿,妻子也不聞不問,並訴請離婚,法官看見陳男手寫的「心不在此,留人沒用!」札記,認為雙方均已無心經營婚姻,判准離婚。

阮女說,結婚後夫妻間常因小事爭執,每次吵完先生就要她搬去跟妹妹住,甚而寫離婚協議書要她簽名,95年間因家鄉有事,她返回越南3個月後,回家後竟發現先生已將她的行李打包好放在客廳,留字條要她搬走,98年7月更要她將戶籍遷出,至今雙方已分居9年,夫妻間已無法復合,因此訴請離婚。

陳男告訴法官,9年前阮女為什麼不離婚,現在他因車禍斷腳才要離婚,他娶進阮女花了700萬元,被人笑笨蛋,「不會娶個年輕貌美的,反而去娶個老太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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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國出差被襲胸 回台告不成男同事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年輕正妹「小君」(化名),去年奉派到菲律賓出差,在飯店遭黃姓男同事強摸胸部,小君顧及人在國外,人生地不熟,沒立即報案,直到返國後才向主管哭訴,並對黃男提告強制猥褻;台北地檢署認為,黃男是在境外犯罪,且黃所涉的強制猥褻罪,並非刑法第5條至第7條所規範,在我國領域外所犯的內亂、外患等特定犯罪,認定沒有管轄權,昨將黃男不起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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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30歲父女戀  與15歲小女友上床判7個月」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李姓男子在聊天網站認識小他30歲的國三女,相約出遊後直接帶上床,李男還不避嫌地在他人面前與小女友「曬恩愛」,最後被女方家長發現後氣得提告,才結束這段畸型的「父女戀」,被害人曾表示,和李男上床,李男會送她金錢和娃娃,李男則強調雙方題你情我願,法官認定李男犯下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處7個月徒刑。

李姓男子1年多前在網路上認識該國三女後展開交往,該女還把兩人戀愛及發生關係的事情告訴堂姐,李男也不避嫌帶著小女友在這位堂姐的面前「曬恩愛」,女方家長發現後氣炸,認為李男年紀足以當被害人女兒,竟狠心染指,憤而提告。

被害人在檢警調查期間,曾表示和李男上床後,李男都會送她娃娃並給她3000元,之後又一度以書面改口表示,和李男只是單純的朋友關係,雙方沒有不清白的事情;李男事後同意賠償女方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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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藥性侵數中國男模,『男模之狼』重判15年」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日混血男子杜博文被控化身「男模之狼」,佯稱廣告公司老闆,4年前起專門在中國知名模特兒網站「美空網」物色白淨美型男模,約4位男模到廣州等地飯店面試,再佯稱拍啤酒電視廣告,將摻有強效安眠藥成份的列管毒品FM2加入啤酒騙男模喝下後迷姦,其中一名曾獲男模大賽獎項的男模,還被驗出因毒品藥劑過量而中毒身亡,杜博文逃回台被捕,高等法院今以藥劑強制性交等4罪重判杜男15年徒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100年9月,43歲的杜博文透過模特兒網站「美空網」尋找男模,接著以拍攝電視廣告名義,約出許姓男模,到廣州翡翠黃冠酒店碰面,許男喝下杜男「加料」的,醒來發現衣衫不整,且「肛門怪怪的、痛痛的」,且手機等物不翼而飛,懷疑遭劫財劫色,趕緊報案。

101年5月間,杜男又自稱「陳老闆」,佯稱要拍攝電視廣告,約出另名男模到廣州會面,也以相同手法對他強制猥褻得逞。同年11月間,另名張姓男模也被杜男以同樣手法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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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青與大仁相戀多年,終於決定步上紅毯,兩人高興的去拍婚紗攝影,希望留下美好的回憶,但拍完婚紗照後,攝影師告知該婚紗照的著作權是屬於攝影師的,底片不能讓又青與大仁拿走,又青與大仁如要加洗,必須經過攝影師同意。

攝影師這樣的主張有沒有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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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老婦失智騙她簽字  詐800萬元判1年6月」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60歲胡姓婦人得知婆婆與王姓老婦人是姊妹,與婆婆聊天時得知老婦人有不少存款,因此經常前往探望、噓寒問暖,得到老婦人歡心後開口向她借了1000萬元,陸續償還了200萬元後,發現老婦人罹患失智症,於是事先寫了「只要還200萬元」的債務清償協議書,誘騙老婦人簽字後以為剩下的800萬元不用還了,老婦人的家屬控告胡婦根本騙人簽字。

老婦人的看護出庭作證稱,老婦人已經記不太得親友了,一下認得出女兒,一下又會問「她是誰」,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胡婦趁老婦人失智「詐」得800萬元,審結判處他1年6月徒刑。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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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愛滋男師設局毒趴 重判13年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馮姓國小男老師得知罹患愛滋病後,在同志網站招徠「一夜情」,馮男還辦雜交趴,提供安非他命等毒品,「邊做愛、邊吸毒」,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馮男惡性重大,共判刑13年,其中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判刑11年,轉讓毒品判2年徒刑(可易服社會勞動役),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42歲馮姓男老師原在台北市任教,與多名男同志發生性關係,100年2月間發現感染愛滋病後,心存報復,在網路男同志聊天室,以「煙大屌熟男」暱稱,廣招同志一夜情,還提供毒品在做愛時助興,警方接獲檢舉前往馮男家逮捕,馮男拒捕還打傷2名員警。

檢警過濾馮男網路聊天紀錄,發現上百名男網友曾與馮男聊天、見面,逐一傳喚調查後,發現受害男網友多數是大學生及上班族,年紀20到30歲上下,他們應訊時咬牙切齒,有13人堅持要告他,痛罵他「敗類」、「垃圾」、「不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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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電話說『賊頭來啦』  男子辱警判拘30日」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兩名員警去年12月間,獲報到林姓男子家處理其家庭糾紛時,林男竟致電給友人說:「我這裡有賊頭(台語)來啦」被兩名員警聽見當場逮捕。新北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林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6日下午5時許,戴姓及李姓兩名員警前往處理林男家庭糾紛時,林男當場致電給友人說:「我這裡有賊頭來啦!」兩名員警聽聞,將林男逮捕送辦。林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罵警「賊頭」,屬於侮辱行為,破壞國家法紀執行,對公務員值勤威信造成相當危害,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30日。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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