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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勝訴!鄉民po負評  醫美診所告網路站方敗訴」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PTT上一名女網友,3年前到北市某整形外科診所進行雙眼皮手術,事後對手術水準及服務態度感到失望,於是將負評心得全po上網,因該文章中挾帶該診所3名護士的照片,事後護士提告要求PTT站方將文章移除,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照片是在3人工作時拍攝,既未涉及其他隱私,也無刻意醜化,且目的是供其他網友參考,與公共利益有關,今予以駁回。

據悉,該名女網友3年前到車姓醫師經營的整形外科診所進行手術,術後卻發現兩眼寬度不平均,她認為手術品質差強人意,診所處理態度也不佳,於是到PTT的醫美版上發表負面心得文,她同時直指該診所護士會兼當網路寫手,在網路上假扮顧客發表正面心得文,還貼出診所內拍到的3名護士照片為證。

3名護士認為隱私權受損,事後向PTT站方要求移除文章,未獲處理後氣得提告,並求償20萬元,但台北地院認為相關照片是在工作時拍攝,沒有醜化或涉及其他隱私,且其拍攝目的是供其他想動手術的網友參考,以便做出正確的判斷及選擇,避免日後發生醫療糾紛,堪認與公共利益有關,也符合比例原則,今駁回3名護士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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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坑洞害摔車手殘 女會計獲國賠353萬」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市賴姓女會計坐在陳姓友人機車後座,行經大里區國道聯絡道大里中投段時,因路面坑洞,賴女跌落地面,左手嚴重受傷成殘廢,提告請求國賠,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認為大里區公所維修道路失當,判決賠償353萬餘元確定。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100年10月15日晚上騎機車載賴女,因天色昏暗,現場沒有警示標誌,陳男閃避地面坑洞不及,賴女倒地受傷,左肘關節僵硬攣縮,已達殘廢程度,左側肱骨下端粉碎性骨折,請求國賠413萬餘元。

逢甲大學車輛行車鑑定報告認定陳,大里區公所須負全部責任,大里區公所辯稱,陳男機車上有大燈,案發時仍摔車,顯然騎車超速,指控逢甲大學鑑定報告違背經驗法則,並認為對方求償金額過高,應該縮減;台中高分院判決採信逢甲大學鑑定報告,判決大里區公所須賠償353萬8835元,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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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偷吃"西餐"無罪  抓姦的老公反被判刑」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人妻,前年進入英國籍男子Marti的住處偷情,結果丈夫張男跟徵信業者突然破門而入,當場錄下兩人全裸相擁、Marti「大鵰勃起」的激情畫面,事後陳女跟Marti被依通姦罪判刑,二審卻認定強行侵入住宅蒐證的影片不能當作證據,改判兩人無罪定讞,反而是抓姦的張男與徵信業者因涉及妨害秘密與侵入住宅罪,各被判刑4月及拘役50天不等,其中張男獲緩刑2年,皆得易科罰金。

據悉,長年旅居國外經商的張男,前年回國時聽見年幼女兒說「有個外國叔叔常來家裡玩」,因而私下請徵信社業者跟監妻子陳女,事後果然查出陳女跟來台從事資訊工作的英籍男子Ma。該年情人節前夕,陳女進入Marti位於北市大安區的住處偷情,接獲情資的張男立刻率人闖入,以攝影機拍下女上男下、全裸相擁的畫面,結果床上兩人嚇得摔到床下,陳女還起身跟徵信業者搶奪錄影器材,打到雙雙掛彩。

陳女事後辯稱只是「洗完澡裸身睡覺」,並未通姦,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陳女當時跨坐在Marti身上,完全不像是在睡覺,仍依通姦罪判陳女與Marti各4月徒刑,Marti需在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不過高等法院二審卻認定,張男等人闖入民宅蒐證的行為,已經侵害居住安全與隱私,強行拉開被子錄影的做法也侵害陳女身體自由,其影片不能當作證據,逆轉改判陳女、Marti無罪定讞,張男與徵信業者則各被判刑4月及拘役50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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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別人白養小孩 小王判賠227萬」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賴姓男子與許姓女子於92年間婚後產下2女,去年5月間,他越看越覺得次女長得跟他不像,帶她去做親子鑑定,確認此事,另又發現連長女都不是親生,事後查知次女是張姓小王所生,求償554萬餘元。新北地院法官認定,張男所為導致賴男在不知情狀況下,替他照顧次女,判張賠償代墊扶養費等合計227萬餘元。

至於長女是誰的小孩?因雙方並未交代,不得而知;賴男提訴指出,92年間,他因發現許女懷孕,因此於同年3月結為連理,同年8月,妻子產下長女,隔兩個月後再度懷孕,9311月間產下次女,但去年5月間,他因心有疑惑,帶次女做親子鑑定,確認此事,事後許女與張男也在協議書中坦言,小孩就是兩人交往期間所生。

賴男主張,女兒出生後,他歡心迎接新生命到來,但長女有過動症、糖尿病須終身施打胰島素,次女有輕度智障,仍悉心照料,且因龐大經濟壓力,工作兢兢業業,不敢懈怠,身心俱疲,獲知長女、次女都不是他親生,他原有的和樂家庭,一夕化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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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20年8年就離職   高院判華航前機師賠439萬」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華航空徐姓機師,12年前與華航簽下培訓機師承諾書、聘約,接受華航送往澳洲進行飛航訓練,將來至少為華航服務20年,但徐男當8年多機師後主動離職,華航不滿求償,徐男主張,聘約規定需服務20年,不合理且剝奪其職業自由,但高等法院認定,華航要求最低服務年限,具必要性和合理性,兼顧勞資雙方權利義務,判徐男必須賠償華航439萬元。還可上訴。

徐姓機師從政治大學畢業,原本無任何飛行輕驗,12年前考上華航培訓機師後,與華航簽下承諾書,雙方約定由華航將他送往澳洲,接受為期2年的飛航訓練,訓練完成被錄取為正式機師後,雙方聘約約定,徐男最少必須為華航服務20年,否則要賠償訓練費用和違約金。

不料,徐姓機師工作8年10月後主動離職,華航不滿,向徐男請求賠償飛航訓練、違約金共495萬元,桃園地院判徐男敗訴,應全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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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敢賺!監獄管理員收賄幫帶違禁品   重判8年6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台東岩灣技能訓練所戒護科管理員曾令隆,被控從94年起一再收賄,幫13位受刑人夾帶香菸、茶葉及高梁酒等違禁品,4年來爽賺24萬多元,獄方發現此弊情主動告發,最高法院今將他重判8年6月確定。

判決指出,曾男從88年起擔任岩灣技訓所管理員,明知依法務部矯正署發佈的「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第10點規定「不得收受收容人或其家屬的招待或餽贈」,以及第13點規定「不得為收容人傳遞訊息、金錢或其他違禁品」,竟從94年10月起,收取受刑人阿琪親人的匯款5萬5000元,數日後就夾帶MP4播放器並灌片,茶葉及香菸給阿琪。

曾男貪瀆犯行包括,收賄後,不僅提供夾帶服務,他還幫受刑人把小型電視器帶到監所外維修,維修完再帶回給受刑人觀看;若有受刑人想要喝酒解悶,曾男就索取4萬多元費用,代買高粱酒供受刑人飲用,共收賄24萬5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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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報體委會處長性侵   電視台和記者判賠30萬」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三立電視台和記者哀曉培99年間報導當時的體委會全民運動處長吳龍山涉嫌性騷擾女工讀生,但報導中把性騷擾混稱為性侵,吳龍山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認為三立和記者已損害吳龍山名譽,判賠3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吳龍山99年間擔任處長時,三立電視台接獲檢舉,指稱他強吻女工讀生,記者哀曉培採訪後,在同年7月19日晚間6點到11點的新聞報導此事,還以動畫設計對白,新聞標題出現性侵字樣,吳龍山認為報導不實,求償200萬元和登報道歉。

三立和記者主張,相關報導並未斷言吳龍山確有性騷擾行為,報導中雖出現性侵字樣,但所佔篇幅極微,何況性騷擾和性侵的定義有重疊模糊地帶,不應苛責電視台和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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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剩的錢才給家用 法院裁定子女仍要扶養」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李姓男子日前向法院聲請,以自己年老,又有疾病,要求兩名子女扶養,兩人也說父親自國中後離家,都是母親扶養長大,李妻也說丈夫沉迷賭博,賭剩的錢才拿回家用;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李男所給付的生活費用可能為數不多,但難認他完全未盡照顧義務,不過,考量他長期離家,若讓子女負擔長期形同陌路的父親之扶養費用,顯強人所難,裁定兩人每月各負擔4000元扶養費。

李男主張他右耳重聽、罹患糖尿病、高脂血等疾病,已無工作能力,且無財產足以維持生活,是中低收入老人,貧病交迫,生活陷入,僅依靠中低收入老人津貼新台幣3600元及國民年金772元度日,微薄津貼根本無法支應基本生活所需,連房租也付不出,三餐溫飽已成問題,有時甚需賴鄰里接濟始得生存,要求兩名子女給每月各6000元。

但兩名子女則主張,父親國一時候就完全沒有住家裡,出去後也沒有寄生活費回來,均靠母親扶養,父親從未盡到扶養責任,請求依民法規定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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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監視器以維護自身安全,目的正當,但是否無意間觸法?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區某福德宮管理委員會張姓總務委員,前年間在巷弄內裝設三台監視器,引起林姓鄰居不滿,認為侵犯隱私提訴求償20萬,並拆除監視器;新北地院認為,監視器確實拍到林男住處兩處鐵門,侵害私領域時間約1年至1年半,考量裝設目的是為了居家安全,判賠林家3人合計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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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飲安眠藥比菲多遭夫硬上  夫妻對簿公堂」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1歲江姓男子對妻子曾有家暴行為,104年7月31日法院核發有民事暫時保護令,要求江男不得對妻子有身體或精神上的騷擾行為,江妻控訴,104年9月18日晚上,丈夫把摻有安眠藥的比菲多放在房間化妝檯,她以為丈夫是要買給她喝的沒想到飲盡後昏沉虛弱,丈夫要求要「嘿咻」,她拒絕卻遭丈夫硬來,已違反保護令。

江男辯稱,他有睡眠障礙須服用安眠藥才能入睡,那罐比菲多是自己要喝的,怎知會被妻子誤飲,當晚向妻子要求性行為,妻子有表明不願意但他未理會;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江男。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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