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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PO男方搭訕信上網  侵害著作權判賠1萬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搭訕信具原創性,隨意公布會觸犯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法院認定,洪姓女子將男子搭訕信件內容PO網公開,已侵害陳男的信件著作權,維持一審洪女需賠償1萬1千元的判決,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心儀洪姓女子,100年10月間在高雄誠品書店裡,偷偷將寫有個人電郵信箱的搭訕紙條,丟進洪女包包,洪女寫email回覆陳男,因拒答陳男詢問年次及住址等個資,遭陳男回文痛罵:「妳們女生腦子結構真的有問題!」、「莫名其妙」等。

洪女挨罵後,將搭訕過程始末及兩人電子郵件內容,相關內容全數PO在PTT高雄版上,還公布陳男的email帳號,及網友提供在政大書城發生同樣事件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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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眼詐保案  保險公司免賠台商定讞」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61歲台商林宏霖到中國洽公旅遊前,投保旅行平安險,後來聲稱在中國江西逛夜市、吃烤羊肉串時,遭人撞到左手臂致竹籤刺入左眼失明,回台後要求4家保險公司理賠遭拒,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林男未充分舉證受傷經過,判決新光等4家保險公司免賠確定。

刑事責任部分,檢警監聽查出,林宏霖因經商負債,企圖自殘詐保,還找楊姓友人等人共同出資投保與打官司,林男還允諾獲理賠後將加倍奉還,檢方起訴林男詐欺取財未遂罪,一審判林男有罪,二審時,高院認定新北警方違法取供,改判林男無罪確定。

不過新光等4家保險公司均認為疑點重重,認為案發時林男未向公安報案、現場無目擊者,連烤肉攤老闆也稱未聽到有人被羊肉串竹籤刺入左眼,拒絕理賠;但一審認為,林男多年來出國都有買平安險習慣,且台北榮總也認為中國當地醫院摘除眼球沒有違反醫學常規,判4家保險公司應賠林男2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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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醫師娘告通姦,背上刺青、私處有痣救了她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一位醫師娘意外在丈夫手機中,發現丈夫和吳姓女子自拍照,名醫丈夫還向友人炫耀「現在包了一個」,名醫受不了妻子追問,承認與吳女有婚外情,吳女挨告通姦,卻否認是小三,辯稱為打肉毒桿菌,曾和名醫上過一次摩鐵;由於名醫說不出吳女背部明顯刺青圖騰及私處有痣,法官判吳女無罪,仍可上訴。

判決吳女無罪的關鍵,在於醫師僅指出吳女鎖骨下的刺青,卻不知背部有一處56.25平方公分的「星星」刺青圖騰,也無法指出私處有痣的特徵

南部一位名醫瞞妻多辦1支手機,妻子發,另有1張背對鏡頭的裸身女,名醫還用通訊軟體與吳女聊到哪間摩鐵好,提及自己「不出來」、「今天地點妳選」、「妳…越吃越好吃,怎麼辦」,更傳送標題為「解密!愈常做愛活愈久精液還能抗憂鬱」的文章,醫師娘逼問出有婚外情,怒告吳女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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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犯搶提款卡免關 法官:存款剩64元不算搶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到底是搶奪還是強制?台中市的羅姓男子發現謝姓男子拿出一張提款卡,立刻上前搶走,卻沒有去提領金錢。後來警方將他逮捕,發現提款卡內只有64元。台中地院審理時依搶奪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但台中高分院卻認為,羅男拿走提款卡又沒密碼,根本無法領錢,改依強制罪判處他拘役20日。

判決書指出,羅姓男子曾因涉及竊盜等罪而入獄服刑,在去年9月間,他在東區練武路附近的一座涼亭看見身障的謝姓男子拿出一張提款卡,想要到郵局查看殘障補助金有無撥發,羅男從後方搶走這張提款卡,並騎乘腳踏車逃逸,謝男追趕不及,只好報警處理。

警方循線將羅男逮捕,發現他搶到提款卡後根本沒去提領,而該提款卡內也只有64元,但仍依搶奪罪嫌將他移送法辦。台中地院審理之後,判處羅男有期徒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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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ATM招牌砸傷人,店長未設警示遭判拘役20日」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某間超商店外牆面的ATM招牌掉落,砸傷婦人頭,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超商楊姓店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98年4月24日上午,楊姓店長發現店面外牆上的ATM廣告招牌螺絲鬆脫,竟未在ATM廣告招牌附近設置警示標誌,僅登錄超商報修作業系統報修,孰料,外包商卻搞了個大烏龍,以為是ATM壞掉,以至於到場維修人員無法處理。3天後,婦人至超商騎樓打公共電話,ATM招牌因鬆脫自公共電話上掉落,砸中婦人頭部,致使婦人當場跌坐在地,右眼視力也受到影響。

法院審理時,楊姓店長表示,她依超商作業流程規定申請報修,已盡義務,報修後維修招牌義務已轉至銀行或廣告招牌外包商,相關警告標示應由他們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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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是貪污!上士盜賣廢彈殼,判2年8月」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聯勤彈藥庫管組上士陳鴻昇盜賣廢彈殼,獲利73.9萬元,遭檢舉後被法辦,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三審見解,考量陳男承認犯行,且繳回不法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用財務罪,判刑2年8月定讞。

判決指出,陳鴻昇是前聯勤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北部地區彈藥庫直坑尾彈藥分庫的上士副組長,認識負責清理營區廢棄物的男子郭炳宏後,再找負責彈藥接收和建帳的上兵柳宗翰合作,從99年3月21日到100年5月8日止,一同盜賣營區廢彈殼1791支,郭男抽成12%到15%,餘款交給陳男。

更三審認為,國軍近年來一再宣導廉潔軍風,陳男身為國軍士官幹部,卻與業者盜賣廢彈殼牟利,但考量他坦承犯行,還供出共犯,又繳回犯罪所得,輕判2年8月,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其餘共犯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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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萬免終身監禁  港生殺房東改判15年定讞」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文化大學香港籍麥姓退學生,因房租問題與林姓七旬房東發生口角,麥男先持啞鈴重擊房東後腦,再拿水果刀猛刺房東胸部,房東當場死亡,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麥男惡性重大,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並向死者家屬致歉,且以500萬元與被害家屬和解,依殺人罪判處麥男15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23歲麥姓男子98年間來台就讀私立文化大學,先以每學年10萬元向林姓房東承租台北市光華路上的套房,後來麥男工作不順、經濟困難,改成每月付租金1萬元,但前年11月起無法正常繳納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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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使用初鹿牧場商標  『南傳初鹿鮮奶茶坊』判賠250萬」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台東初鹿牧場控告經營「南傳初鹿鮮奶茶坊」的加州健康生技公司冒名侵權,致使消費者誤以為茶坊商品出自初鹿牧場,有混淆消費者疑慮,智財法院日前判台東初鹿牧場勝訴,加州健康生技需賠償台東初鹿牧場250萬元,並不得使用台東初鹿牧場商標於南傳商品及供加盟店使用,另得將其商品有初鹿牧場廣告銷毀及印有初鹿牧場商標的南傳商品全部回收,仍可上訴。

「南傳初鹿鮮奶茶坊」98年4月起,向台東初鹿牧場訂購鮮奶並銷售初鹿牧場商品,雙方協議在促銷初鹿牧場產品目的範圍內,得以使用初鹿牧場商標。

102年7月,初鹿牧場發現「南傳初鹿鮮奶茶坊」非使用初鹿鮮乳,反用嘉義綠盈鮮乳調製手搖茶飲,還將初鹿牧場商標圖樣用於南傳自製的「鮮奶酥」,另使用極似台東初鹿牧場的牛頭圖商標於南傳自製的「初鹿養生鮮奶饅頭」等商品,並以「初鹿牧場」價格標籤黏貼於商品,疑誤導消費者,初鹿牧場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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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偷拍女同事,沒有錄到不起訴?偷拍事件頻傳,究該如何自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30歲的邱姓男子,在新北板橋某家公司擔任職員,去年10月間,被女同事發現在女廁鬼鬼祟祟,查看果真在洗手台下方發現密錄器,懷疑邱男想偷拍女同事如廁風光,隨即報警處理,檢警雖在密錄器上採集到邱男DNA,但密錄器內查無任何影片,因妨害秘密罪不處罰未遂犯,新北地檢署今將邱男不起訴。
女同事指控,公司的女廁小小間,馬桶與洗手台設計在同一廁所間內,當天她進女廁時,撞見邱男,發現他神色有異,質問「你在裡面幹嘛?」邱男辯稱:「我在拿濕紙巾」,說法令她起疑,她進廁所後檢查,果然發現洗手台下方有密錄器,立刻報警將邱男送辦。
開庭時,邱男否認偷拍犯行,得知檢警在密錄器採集到他的指紋,馬上改口供稱不知道密錄器是誰裝的,「可能他換水管時不小心碰到」,但因密錄器未錄到任何女子如廁畫面,檢方認定邱男罪嫌不足,予其不起訴處分。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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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預言會離婚  先借名移轉房產  差點房子沒了」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蕭姓男子因心靈學研究結識葉姓女子,被葉女預言會離婚,為規避財產分配,把北市房產賣掉,在新北市置產,借名登記於葉女名下,事後討不回,因此提訴。由於蕭男提出錄音、金流等證據,新北地院法官認定確實是借名登記,判蕭勝訴,成功討回房產,可上訴。

蕭男指控,葉女多次以因果玄學解釋他遭遇之事,並預言他將與妻子離婚,後因婚姻不順,聽從葉女建議,為規避剩餘財產分配,於離婚前把北市房產出售,並於土城置產,借名登記於葉女名下。

蕭男指稱,之後他要求拿房屋設定抵押權借款,葉女開始推托,他察覺怪異數度表示終止借名,葉女置之不理,還於前年12月間,未經同意自行搬入該屋;他並指,雖借名登記僅口頭約定,但簽約款、尾款等所有價金,及交屋後水電費、地價稅都是他繳交、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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