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情堪憫恕』! 欠債隨機搶夜歸正妹3700元,換坐牢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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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林姓男子因欠債緣故,竟動歪腦筋,隨機尋找作案目標,凌晨佯裝住戶尾隨正妹進入電梯後,行搶3700元後逃逸仍被逮,他雖表達悔意,並以2萬元賠償被害正妹達成和解,請求給予減刑,但高等法院今仍依強盜罪判他7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因欠債興起強盜念頭,2010年1月27日凌晨2時,在桃園市一處社區大樓前,發現正妹小穎(化名)正停好機車欲進入大樓內,遂尾隨她進入電梯。

小穎以為林男是住戶,還好心詢問他住幾樓,要替他接樓層的按鈕,但林男說第一下再按,小穎覺得此人怪異,卻沒想那麼多,逕自按住家的5樓按鈕。

不過,當電梯抵達5樓時,小穎猛然回頭,赫然發現林男已戴上頭套,她立即衝出電梯,並大叫「救命」,仍遭林男衝過來摀住嘴巴,並搶走皮包,取走裡面的3700元現金後,將其他證件丟棄後逃逸。

小穎的父親聽到女兒求救聲,跑出住處大門追緝林男,雖被他逃跑,所幸找回女兒的皮包,只損失現金3700元。

林男被循線查獲後,主動賠償小穎2萬元達成和解,他的律師並請求法官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給予減刑。

不過,高等法院認定,林男深夜隨機尾隨夜歸女子進入公寓電梯行搶,影響社會治安鉅,犯行並非輕微,不符刑法第59條規定,今依強盜罪重判他7年徒刑。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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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