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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倫清桃前夫怒撕離婚協議書  判2月徒刑」

藝人海倫清桃和前夫戴發奎今年1月辦理離婚登記,當時2人各自離去後,戶政人員誤將協議書上106年寫成105年,通知「海戴」回來更正,戴卻一時情緒激動,憤將4張公文撕毀,事後遭移送法辦,法院依妨害公務判他2個月,緩刑2年。

檢警調查,當天早上10點30分,海倫清桃與戴發奎至戶政事務所辦離婚,林姓辦事員誤將協議書日期寫成105年,趕緊撥電話要2人回來修改;直到中午12點多戴返抵事務所,卻將已辦理的離婚登記申請書、離婚協議書撕毀。

戶政人員見狀趕緊制止,表示離婚協議書上都有流水編號,屬於正式的公文書不得任意毀損,並通知警方到場,戴也被帶回製作筆錄,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

戴發奎到案後坦承犯行且態度冷靜,他向檢方供稱「我不是對戶政人員發脾氣」、「看到協議書一時情緒上來」等語,檢方依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基隆地院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判戴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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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