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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賭養小三  父中風判女兒免扶養」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王姓男子年輕時好賭欠債又外遇,妻子忍無可忍,帶著兩個女兒離家,王男長達30年對妻女不聞不問,兩名女兒向桃園地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法官傳訊王妻作證,她強調,已離婚的前夫確實未善盡爸爸的責任,法官裁准免除王男兩個女兒的扶養義務。

王男大女兒說,爸爸年輕時沉迷賭博,還曾因此被警方逮捕,要舅舅幫忙交保,積欠賭債都是媽媽辛苦償還;小女兒也說,她出生後就沒見過爸爸,小時候的記憶都是跟媽媽、外婆同住,爸爸對她來說根本就是「陌生人」,爸爸從未拿錢養家,都是媽媽辛苦賺錢照顧她們、外婆協助照料生活。

王男的兩名女兒,大女兒已婚、無工作,小女兒待業中,王男去年生病中風需人照料,但兩個女兒都說,沒能力負擔爸爸的照護費用。

王妻證稱,前夫好賭,欠債就落跑,等她代償後才回來,甚至在外面養女人,她礙於婆家壓力而無法離婚,當時只好帶著2個女兒離家,直到7年前才離婚。30年來,王男沒付過女兒的扶養費,也沒回家探望妻女,母女3人過得很苦。

法官認為,王男長年未善盡教養責任,等同惡意棄養、情節重大,裁定免除王男兩名女兒的扶養義務;判決指出,王男還可抗告,一旦駁回確定,兩名女兒可拒絕負擔父親日後提出的扶養費請求。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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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