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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租  房東仍須還押金」

問:
我是在外讀書的學生,我與房東簽訂為期1年的房屋租賃契約,簽約時並交付2個月房租的押金給房東。但後來因故無法繼續租屋,必須提前終止契約,請問房東有權利將我全部押金沒收、拒絕返還嗎?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記者郭芷余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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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