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newsdetail-136.html

「養狗吠叫她不管!這回被罰錢」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余女養狗,卻遭鄰居檢舉,狗持續吠叫、發出低鳴,後被依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6000元,但她不服,主張沒有證據就被罰,很冤枉,請求撤銷原處分。但簡易庭根據警方查訪鄰居的證詞,指出「她家的狗確實有吠叫與低鳴情況」,認為裁罰沒錯,不得抗告。余女需繳罰鍰。

台北簡易庭指出,前年10月起到今年4月間,余女的狗會在早上8到9時吠叫,傍晚時則回發出低鳴,鄰居不堪其擾,屢向她反應,卻未獲改善,才向警局舉報,警方依違反社維法裁罰6000元。但余女否認表示,據她了解,狗不會如此擾鄰,且警方沒有明確事證,要求撤除罰單。

簡易庭法官則根據警方訪查余女鄰居的證詞,多人指稱,余女的狗確實會在上午吠叫,下午則發出低鳴聲,裁罰並無不對,判她仍需繳罰鍰。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