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tainan.forever-wind.com.tw/newsdetail-122.html
「作賊喊抓賊 詹男依竊盜、誣告罪判刑」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大肚區詹姓男子,103年間涉嫌偷走住處附近某工廠白鐵門一扇、上下框條等,得手後擺放在自家門口,林姓失主發現後自行取回,詹某竟到派出所控告林某「偷竊」他的白鐵門,此案經檢察官查明給予林某不起訴後,依竊盜及誣告兩罪起訴詹某,台中地院依竊盜判3月(得易科罰金),誣告罪判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詹男與附近鄰居林某有土地糾紛,在103年5月26日之前數日,詹男涉嫌進入林某廠房,拆卸該工廠內倉庫的白鐵門一扇、上下框條、手把與鎖頭等,然後搬到自家門口擺放。而林某路過發現後自行取回,103年5月26日當天上午,詹男明知白鐵門原就是林某所有,竟向烏日瑞井派出所控告林某竊盜、侵占等,偷走他門口的白鐵門等等。
檢察官展開偵辦林某涉及竊盜案,找了很久才找到82、83年間幫林某安裝白鐵門的師傅,他到案後供稱確實有幫林某安裝白體門兩扇,一扇是正門一扇是倉庫小門,這一扇是倉庫的門,包括鎖頭是三段鎖、門的邊緣有作黑色泡棉壓條,還有林某當初是經友人介紹才找到該師傅來施工,其過程與林某陳述相符。
檢察官給林某不起訴後,依竊盜及誣告等罪起訴詹男。詹男在警訊及偵訊中坦承犯行,在法庭上卻矢口否認,但又拿不出佐證,僅空言該白鐵門是他所有,不足為證,又未與被害人和解,法官依竊盜判3月(得易科罰金),誣告罪判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