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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騎單車算不算酒駕?男子被逮後嗆警『有沒有搞錯』」

高雄1名謝姓男子(40歲),上個月酒後騎腳車回家,行經高雄市區,撞上1名機車騎士,所幸兩人沒有生命危險。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三民一分隊警員鄭宜窻獲報趕到現場,聞到謝男渾身酒味,實施酒測,發現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21毫克,雖然沒有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不必移送法辦,但是卻已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百元新台幣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

謝男拿到罰單,不斷向警方抱怨,「從沒聽過喝酒騎腳踏車會被罰!」警方趁機告訴他,法令早已修,就算騎腳踏車拒絕酒測也會被罰鍰12百元,謹記酒後不能開車、騎機車和騎腳踏車,以免觸法。

高雄市警局交通大隊三民一分隊分隊長馬延德表示,自行車騎士飲酒後騎車將影響方向把的操控平衡和距離判斷,容易衍生交通事故。為維護自行車騎士自身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切勿酒後騎乘腳踏車,警方也將持續取締酒後違規騎腳踏車的自行車騎士,維護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李菁豪/高雄報導)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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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