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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被棄置外婆家! 今起不須扶養父親」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林男提告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訴,他自稱是林父的養子,從小卻與外婆同住,未被父親照顧、疼愛過,認為自己不需負起撫養父親責任;台北地院日前親赴養護機構詢問,林父緘默不答,也未提出任何答辯狀,遂認定林男所言不假,今(5)天判他勝訴,可上訴。

開庭時,林男說,6歲就被丟到外婆家,從小是跟外婆一起長大,記憶裡只有外婆,對於那時就離開的養父,現在需負起扶養責任,深感不解,要求免除扶養,並當庭呈上相關資料,證明與父親疏離。

法院為求慎重,還派人前養護機構詢問,但林父面對詢問人員態度沉默,日後也未提出任何書狀陳述,法官遂採信林男說法,判他日後免於負責。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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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