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foreverwind.web66.com.tw/web/UPT?UPID=11876...

「惡意點擊軟體   點爆對手廣告遭訴」

〔中央社〕吳姓男子為讓使用者以較低的廣告費用獲得更高曝光度,委託他人撰寫「惡意點擊軟體」消耗對手廣告預算,同時他也將軟體轉售牟利,今天檢方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他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吳男為,於民國103年10月間,以新台幣3萬元代價,委託中國大陸地區一名「張姓工程師」撰寫可不斷更換IP的惡意點擊軟體。

起訴指出,雅虎奇摩網站的付費廣告是依據支付較高費用者,廣告可列在網頁前端,但累積一定數額點擊量後,就結束曝光,由付費較低廣告列在頁面前端。吳男利用此一特性,以軟體逃避系統檢測,不斷點擊,讓對手廣告提早結束曝光。

此外,吳男還在網路上以每套2萬5000元的價格,將這套軟體販售給他人,截至警方查獲為止,吳男共售出4套軟體,獲利10萬元。檢察官今天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資料來源:UDN聯合新聞網]

長風律師事務所http://foreverwind.com/index.asp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