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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8歲洪男7年前就讀某科技大學時,將如何製造炸藥配方硝化甘油的文章,在「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專屬網頁發表,去年有民眾看見該篇文章,向「i WIN網站內容防護機構」檢舉,台中地檢署依煽惑他人犯罪的不確定故意起訴。

起訴書指出,7年前洪男就讀嘉義某科技大學消防系(已結業),竟在網路上散佈「炸藥配方」,無章內容交導讀者如何以硝化甘油製作炸藥,洪男被傳喚時辯稱,他只是轉貼他人文章,沒有看文章內容,沒有犯罪意圖。

檢方發現在文章內最後留言:「如各位有興趣的話,我還會繼續推出其他製作講座,比如何很受各位喜愛的TNT,塑膠炸彈、燃耗彈等特殊要求的炸彈。」,檢察官認為,縱使文章非洪男所寫,他了解文章內容,且很願意指導他人製作。

檢方認為被告竟煽動不特定人製作炸藥,洪男賣弄專精,狡辯不承認犯行,犯後毫無悔意,請判處重判。

【資料來源:自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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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