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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新北市1家診所林姓男醫師指示姚姓女護士為張男打針,豈料張男當場暴斃身亡,家屬質疑林、姚也醫療疏失,狀告2人業務過失致死;新北地檢署相驗時,解剖張男腦部,竟掉出1顆直徑8公分的腦瘤,且醫審會報告也顯示,張男死因是腦瘤壓迫腦幹,造成中樞神經性休克而猝死,今全案偵查終結,林、姚雙雙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去年3月9日上午9時許,張男赴診所就醫,他向林醫表示「有咳嗽、喉嚨痛等症狀」,林醫判斷張男是感冒,立即為他打針;豈料針頭才拔出未久,張男竟突然倒地抽搐,轉診前已無生命跡象,死者家屬事後狀告林、姚。

檢方開庭時,提示證據指相驗解剖時,死者腦部有顆直徑長8公分的腦瘤,且醫審會報告也顯示,張男死因是腦瘤壓迫腦幹,造成中樞神經性休克而猝死,加上張男過往就診紀錄,未曾就腦瘤就醫,研判當天在巧合下,張男病發,與診所醫療行為無直接關係,因此給予林、姚獲不起訴處分。

【資料來源:自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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