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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就讀國中的少女因想要iPhone手機,竟答應男網友到旅館發生性關係,但男子後來卻對少女說「錢不夠,只買得起hTC」。事後少女父親發現並報警處理,男子被檢方起訴,雙方以30萬元和解,男子因此被判緩刑2年,須接受保護管束。

男子與少女在網路上認識,因知少女很羨慕身邊好友都有iPhone手機,男子向少女表示可以送她一隻,但要跟他到旅館上床,少女認為「忍一下就過去了」而同意。

但2人相約在旅館時,男子表示,錢不夠,只買得起hTC NEW ONE,少女仍同意發生性關係,事後少女返家把玩手機,被父親發現,在追問之下才將實情拖出,少女父親報警處理。

檢方將男子依對少女性交罪起訴,新北地院開庭時,男子坦承犯行,也與少女父親以30萬元和解,法官判他7個月有期徒刑,可緩刑2年,須接受保護管束。

【資料來源: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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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