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風律師事務所:http://www.foreverwind.com/
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76388

北巿一棟老舊大樓外牆磁磚剝落砸傷女童,北檢調查後,認定住戶應維護建築物構造及設備安全,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12住戶、13人。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被起訴的13人分別為台北巿民權東路一棟大樓的1樓至12樓的住家所有權人、公司負責人,以及開設某協會的秘書長及行政副秘書長。

檢方指出,這13人在法律上屬於共有大樓外牆,應注意共同確保外牆的構造安全,由全體共同維護、管理及修繕。

檢方說,1名9歲女童在去年5月間晚上與母親到台北市民權東路吃火鍋,餐後經過這棟大樓時,遭剝落磁磚砸傷頭部,造成女童顱骨骨折、外傷性腦出血,留下跛行、生活無法自理的後遺症。女童家人後來控告大樓12住戶。大樓住戶於案發後成立管委會,進行修繕。

檢方調查發現是6樓及7樓外牆磁磚剝落砸到女童,大部分挨告者辯稱台北巿政府都發局僅對6樓住戶開罰,應僅由6樓住戶負刑責。

不過,檢方查出,這份裁罰日前已遭撤銷並重新調查,須先釐清大樓外牆是否屬於共有。檢方認定,全體住戶共有大樓外牆,因此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12住戶、13人。

【資料來源:NOWNEW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