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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第22條修正條文,萬一被資遣,勞工也可「開立專戶」,專供就業保險給付存入,不能當成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的標的,希望避免失業勞工生活落入無以為繼的窘境。

就業保險法提供的給付包括: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失業者健保費補助等,都可能是勞工在沒有工作收入狀況下僅有的收入來源。

勞動部表示,雖然現行條文明定領取保險給付的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但實務上,就發生過被資遣的勞工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給付一匯入失業勞工的金融帳戶,卻因帳戶被法院扣押,戶頭裡的錢無法動支,連維持失業期間基本生活的功能都沒了。

修法後,勞工若有需要開立專戶,可以檢具勞工保險局出具的證明文件,到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再存入保險給付,法律已有明文保障,專戶內的存款就不會成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弱勢勞工可以不用擔心喪失工作無收入期間,生活無以為繼。

【資料來源:自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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